第六百三十五章 报道(1/2)
作者:薪越
    林子轩不像徐晶蕾有那么多感慨,他觉得这是顺理成章的事儿。

    他没有那种我捧红你,你就要为我卖命的思想,那是封建家长。

    在旧社会或许行得通,现在都是新世纪了,讲究的是合作共赢。

    他让徐晶蕾自主选择,有人情的成分在里面,也是因为徐晶蕾如今有了更大的舞台和更多的选择。

    像巩莉那样走国际化路线,最好是和好莱坞的经纪公司签约。

    这不影响徐晶蕾和好梦公司的关系,好莱坞的经纪公司将负责徐晶蕾在北美地区的演艺工作,包括接戏和广告等等。

    同样,他们会从中抽取提成。

    通过《卧虎藏龙》成名后,徐晶蕾在好莱坞的片酬能拿到八十到一百万美金。

    这和李连节一千万美金的片酬无法相比,不过和巩莉相差不多。

    如果徐晶蕾想朝着其他方面发展,比如成为导演,林子轩同样支持。

    以俞菲鸿为例,她看到一部心动的小说,推荐给了林子轩,想拍成电影。

    林子轩看了看,小众的文艺题材,赔钱的可能性极大,即便以俞菲鸿目前的影响力,也不能改变国内观众的观影兴趣。

    巩莉拍的片子照样会赔钱,这是由市场决定的。

    但林子轩没有拒绝,而是让她继续打磨剧本,做好充足的准备。

    就算赔钱,也能赔的少一点。

    他支持旗下演员的各种想法,多方面发展,不过是在他们成名之后。

    对于那些还没成名的演员,安心的拍戏才是正途。

    所谓演而优则导,这说明你在一个行业成功了才有资本进入另一个行业,否则可能两边都做不好。

    从另一个方面讲,如果一味地让演员拍戏,不注重演员的自身需求,可能导致双方的关系出现裂痕。

    这种事情并不少见,还有对簿公堂的案例。

    林子轩想让好梦公司保有一点人情味,即便真的离开,也是好聚好散。

    俞菲鸿和徐晶蕾还好,心性比较淡然,对利益看得不重。

    有些演员出名后想自立门户,成立影视公司或者自己的工作室,这无可厚非,谁都想自己做主,赚得多一点。

    只要没有什么矛盾,林子轩同样支持。

    他反感的是那种离开公司后不懂得感恩,和公司反目的人。

    所以,在签约演员和招收员工的时候,他更看重品性。

    就算再有才能,如果品性不佳,林子轩也不会招进公司,这是原则。

    飞机降落,好梦公司一行人走出机场。

    由于在金莺节期间,机场有大批记者和粉丝蹲守,俞菲鸿和徐晶蕾是这次电视节邀请的主要嘉宾,成为记者关注的对象。

    他们刚出机场就被记者围了上来。

    好梦公司的工作人员对这种阵势相当熟悉,从容应对。

    不能太过冷漠,要回答记者几个问题,也不能停留太久,影响机场正常运营。

    在机场安保人员的配合下,好梦公司的演员接受记者的拍照和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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