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 踢馆(1/2)
作者:名字里有个单
    喧喧闹闹中,又是一星期过去。

    这天,姐姐妹妹的武馆,第三期节目播出。

    可能有感于第二期节目的观众反应过于平淡,所以第三期节目,一上来,就放出了王炸。

    有三个身穿跆拳道服的人,昂首挺胸站在武馆门外,要踢馆。

    【快看,来了来了,有人来踢馆了。】

    【这仨人是谁呀?有认识的吗?】

    【他们是棒国人,在临海开了一家跆拳道馆,挺出名的。

    站在最前面的是他们的馆长,名字叫什么来着?

    哦,对,叫朴中信。

    后面两个应该是他师弟吧,忘记叫什么名字了。】

    【那他们很厉害吗?在跆拳道圈子里?】

    【嗯,挺厉害的。据说朴中信曾经获得过两届跆拳道比赛的世界冠军,但国内的人对他可能不是很熟。

    估计今天来踢馆,也有在国内提升一下名气的想法。】

    【哦,这样啊,不知道我言哥能不能赢。】

    【应该能赢吧,我对言哥有信心!言哥,加油!挺你啊!】

    【对!言哥加油!挺你!】

    电视屏幕上,弹幕飘飞。

    武馆内,吴言已经准备好接受挑战。

    挑战是在武馆内的一个比斗台上。

    另外,为了本次挑战,节目组还特意请了一个裁判。

    但既然是踢馆,有很多东西,你自然不能按照比赛的规矩来。

    要不然那也不叫踢馆了,直接叫挑战赛了。

    裁判的主要作用,其实就是做个见证,同时防止两人打出火来。

    并尽可能的将两人的比斗破坏性,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毕竟伤势较轻,还可以称作切磋。

    顶多算是治安案件。

    可如果伤势太重,那就不是治安案件了,一旦有人追究,就会上升为刑事案件。

    这大概也是传统武术逐渐没落了的原因吧。

    毕竟,谁也不愿吃官司。

    如果为了追求实战经验天天去和人打架,万一哪次没收住手把人给打残了,那在法治社会,可没有什么比武较技,伤残概不追究的说法。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一旦湿一次鞋,那等待着你的,可就是无休止的官司和牢饭了。

    所以,有个裁判,很有必要。

    电视屏幕上,在所有观众紧张的注视下,比斗开始。

    武馆这边,上场的自然是吴言。

    跆拳道那边,则是由朴中信直接出战。

    比斗台上,两人相对而立。

    先是裁判说了一些注意事项。

    一,不得袭击裆部位置。

    二,不得踢打太阳穴等可以致命的位置。

    三,对方倒地或晕倒后,不得继续攻击。

    四,如果感觉不敌,可立即喊停,或者高举右手示意。

    其他的,因为两项格斗技术本身,就有着很大的差异,所以裁判也没有再做其他约束。

    在裁判说完注意事项后,最先发动进攻的,是朴中信。

    嗡嗡嗡!

    三道连续的破空声响起,朴中信一上来,就是一套很炫的回旋三连踢。

    【跆拳道无敌!跆拳道好帅!踢死吴言,朴大师冲冲冲!】

    【看到了吧,这就是跆拳道的威势。又酷又炫,传统武术?切!】

    【这才是最实用的格斗技术,回旋三连踢,吴言肯定防不住!】

    弹幕上,有人在为跆拳道助威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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