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汝之秀,吾不及也(1/2)
作者:长歌自荐
    刚到保安亭,一股强烈的社会气息铺面而来,宛若沉睡在地狱的恶魔苏醒,程云心脏骤然停止了一两秒跳动。

    他惊疑不定地看着走在前面的纪羡,情不自禁咽了口唾沫。

    啥情况?气场这么强!

    刚刚还是领家大哥哥般的纪羡,转眼变成了社会老大,这巨大的反差,太过不可思议。

    程云心里更是冒出了一个荒诞的想法,这人不会有人格分裂症吧!

    不仅是他,就连长年混迹道上的钱水闲也是神情顿变,惊心骇神。

    纪羡的这种社会气场,比他认识的那些老大哥都要强上一大截。

    “羡哥果然在魔都混得风生水起,光是气场就不是一般人能比拟的,看来我来找羡哥,是个正确的决定。”

    钱水闲情绪豁然开朗,他似乎已经看见了未来。

    自己在纪羡的帮助下,成为了名动一方的大佬,带着千百个小弟杀回天府,夺回爱情。

    邓远即使见过了纪羡的社会气场,但再次身临其境时,仍然浑身不自在,心生惧意。

    他想逃离现场,不过想到走了的话,岂不承认自己怂了?

    左思右想,他留了下来,顺便再点上一支烟,借此缓解压力。

    钱水闲挪步到邓远身边,微笑道:“兄弟,借个火。”

    “啊?哦!好的。”

    邓远把打火机拿给钱水闲,钱水闲点完烟,还了回去。

    吐出一口青烟,他低声询问道:“羡哥在魔都混的这么好吗?”

    邓远思索着,想起了纪羡靠关系来锦绣未央上班,物业负责人陈默找他签专门的定制合同,给出了一个中肯的答案。

    “我也不是特别清楚,但他背后确实有神秘大佬撑腰,关系硬的很,总之,混得肯定比我牛批。”

    钱水闲闻言握紧拳头,暗暗打定主意,羡哥这条大腿必须抱紧了。

    纪羡带着程云来到保安亭,对着之前给好朋友坐的凳子努嘴道:“程总,坐。”

    “纪先生,别,叫我小程就好,程总我担不起。”

    程云赶紧劝阻,犹豫着坐下,脊背挺得笔直,一动不动。

    纪羡调侃道:“你成为老总这不迟早的事吗?我早点喊,晚点喊,没区别。”

    他掏出烟,抖出一支递出,问道:“烧吗?”

    程云想拒绝,他不烧烟,从来没烧过,但纪羡的社会气场太强,他怕拒绝了会引起对方反感,最终还是接了过去。

    纪羡温和一笑,气场收敛,弥漫在空气中的无形压力消散,在场三人紧绷的神经这才放松。

    “程总,如今你也见到我本人了,在签合同前,我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寥寥青烟上浮,明媚的阳光照在纪羡的侧颜,他在离程云不远的躺椅上坐下,直视对方的面孔。

    程云疑惑道:“什么事?”

    “我在抖音签约后,不管我以后到底有多火,你都不可以暴露我的身份,这其中包括我个人的长相,工作过的地方以及与我有关系的人和事,不然……”

    纪羡话说到一半嘎然而止,主动给程云介绍起了自己的两个朋友。

    “这是与我相识多年的兄弟,十四岁捅人,十七岁当上天府所有高中的大哥,十九岁于道上成名,大哥的女人他也泡过。”

    他给钱水闲使了一个眼色,钱水闲会意,八字脚一撇,掀起紧身衣,露出腹部,那里竟然有一条长达十五厘米的疤痕!

    纪羡眼角抖动,险些破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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