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漠城焚毁(2/2)
作者:徐徐青灰

    待穆宁走远,申屠崇山赶忙问道:“可有蹊跷?”

    “早些时候调来的漠城物资记录,可还记得?”许沐秋脸色凝重的看着申屠崇山,顿了顿继续说道:“漠城购入的第一批符石,正是五年前。”

    “若是如此,李长枫对白记布行早有怀疑。”申屠崇山说道,转念又觉不对,问道:“就算早有怀疑,处处提防布局即可,何至于布下如此大阵?而且,他为何从不上报此事,非弄得这般境地,意欲何为?”

    “这就不得而知了。”许沐秋捋了捋胡子,若是一般贼人,找个理由拿下便可,李长枫与自己相熟多年,不是这般蠢人。

    “看来,这漠城的秘密,还有很多啊。”申屠崇山满脸愁容,“这般大动静,估计和荒山那帮人脱不了干系。”

    “恐怕李长枫早已猜到这点。”许沐秋沉吟片刻,有些担忧的说道:“若真是荒山的遗民,此事就颇为棘手了。”

    “说起来,你觉得陛下这次会派谁来督察此事?”许沐秋叹了口气,换了个话题,现下线索全无,凭空臆想没什么意义。

    申屠崇山缓缓回道:“此事利害颇大,长林那老家伙,估计得来北荒走一遭了。”

    ……

    晟国都城,皇帝将手中密报重重的扔到地上,一旁的太监吓得赶忙跪倒在地,像只鸵鸟一样将头埋在精致的地毯里。

    “宣护国公来见我!”皇帝虽极力压抑着怒火,但仍能感受到他的不悦,“对了!把张志诚也唤来!”

    趴跪在地上的太监赶忙起身去唤人,直到宫外才觉胸闷好了些,他理了理衣袖先行前往护国公府,这北冥长林又是个棘手的主儿。

    自皇帝亲政之后,晟国的第一位国公爷北冥长林就隐于幕后,每日养鱼逗鸟,时而约上三五好友品茶下棋,朝堂之事便再无过问。

    护国公膝下一儿一女,儿子北冥睿取了皇帝的妹妹,挂了个察院掌院的闲职,成日里不是舞文弄墨就是钻入山林里采风,与他老子一般清闲自在。

    女儿北冥绣远嫁汉州,与皇帝一母同胞的弟弟汉王喜结连理,这一家子虽无人在掌权之位,但这护国公的威名和皇家的联姻却时刻提醒着世人北冥家世之深厚。

    此刻太监已至护国公府,门外的两名府兵正紧紧的瞪着他,太监擦了擦额头的汗珠,尖声喊道:“传陛下口谕,宣护国公进宫面圣!”

    闻言,那两名府兵这才恭敬行礼,而后其中一人赶忙入府知会北冥长林,侯了没一会,一名白发老头急匆匆的走了出来,大声问道:“陛下唤我?”

    太监打探眼前这人,只见其穿着简朴,一身藏青色长袍,脸色红润,隔着老远还能闻见其身上还弥留着一丝檀香,想必刚才正与友人品茶下棋呢。

    “护国公,陛下在宫中等候您多时了。”太监不敢耽搁,赶忙催道。

    北冥长林点了点头,直接往太监带来的马车上一坐,而后催促道:“还不赶紧进宫,别让陛下久等了。”

    太监连连称是,忙命人驾车前往宫中,而张志诚那边先前他便差人去请了,按距离应该都快到宫外了。

    原以为在护国公这会耽误好些时候,没想到竟如此顺利,看来传闻护国公脾气古怪也不可尽信。

    一路匆忙,北冥长林跟着太监行至后殿,张志诚早已在门外侯着,见着护国公赶忙上前行礼,北冥长林心事重重的回敬一番,此刻他已从殿外的气氛觉察出不对。

    “臣,拜见陛下。”两人入内,纷纷跪地行礼。

    皇帝摆了摆手,语气低沉的说道:“这些虚礼就免了吧,事态紧急,二位先看看地上那份密报吧。”

    待二人看完密报内容,皇帝这才问道:“如今沙暴已退,漠城却又出这等骇人听闻之事,二位都了解了吧。”

    北冥长林咳嗽一声,略经思索后回道:“这李长枫当真弃城与贼人了?”

    “若只是弃城倒也罢了,夺回来也就费些时日,现今他们可是连城都给朕毁了!”说到这,皇帝的火气又压抑不住。

    “张卿,沙暴一事暂且搁置,你今日便启程,先行前往漠城探明情况。”皇帝的语气不容拒绝。

    张志诚赶忙应声,“臣遵旨。”

    皇帝点了点头,看向北冥长林,“老师,此事关系重大,还请您这几日前往漠城主持大局。”

    对待北冥长林,皇帝的态度温和了许多,毕竟护国公昔日也算为皇子授课之人,称一声老师并无不妥。

    听闻皇帝所托,北冥长林面露难色,回道:“陛下,非老臣不愿为陛下解忧,只是这北边有镇国公坐镇,漠城一事有他主持还不够吗?”

    “大将军毕竟是习武之人,不如您心思细腻,此事主要是调查事情原委,与大将军职权并不冲突。”皇帝看北冥长林仍有推脱之意,继续说道:“况且,您与大将军速来交好,此次你们二人联手,漠城一事自当水到渠成。”

    “一路上吃食住行,朕会命人安排好,您这身子骨还硬朗着呢,就别推脱了。”皇帝的态度不容拒绝。

    北冥长林只得遵命,看来自己这闲情逸致的日子得暂且告一段落了,那北荒环境恶劣,自己这老胳膊老腿又得无端遭不少罪。

    此刻他便想起与自己地位相当的老友申屠崇山,也就这老怪胎古怪的很,愿意成天泡在那风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