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着碗走出厨房,就见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美女站在院子里翘首以盼的样子。
小美女裹得很严实,头戴毛线帽,身穿大红袄,蓝色校服裤子下面蹬一双黑棉鞋,一个字儿:土!俩字儿:忒土!六个字儿:村姑气息十足!
这装扮,看得亲哥直嘬牙花子。
高天疾走两步,也顾不上丫头啥打扮了,心疼地招呼道:“这不端出来了么,傻妹子,快到屋里去,站那儿不冷啊?”
高源嘻嘻一笑,跺着脚搓着手说道:“还成!听妈说今儿您老人家亲自下厨,我起初还不信,没想到居然是真哒,太让人意外啦。”
腾出一只手来摸了摸妹子的狗头,高天笑道:“你哥下厨很稀奇吗?少见多怪的,赶紧着,进屋洗手吃饭。”
高源点着头,从亲哥手里接过一盘菜,蹦跳着进了屋。
饭菜摆上桌,把老妈喊过来,坐下开吃。
高天饿急眼了,就着热乎乎的白菜汤,炒的清脆又带点辣味儿的萝卜丝,一口气吃了三个杂面馒头。
陈丽芸打趣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
高天就嘿嘿嘿笑,一股暖意充斥心中。
没有电视可看,也没有任何娱乐活动,吃过晚饭的一家人聊了一会儿后就各回各屋,熄灯睡觉了。
穿回来的第一个夜晚,躺在硬板床上,高天辗转反侧睡不着。
皎洁的月光透过窗帘照进来,像是给一片漆黑的屋子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许是肚子里有食儿的缘故,高天的思维也活跃起来。
他脑袋格外清醒,琢磨着接下来要干点什么事情,觉得在这个年代中似乎干点啥都挺挣钱,但有一点却让他很烦躁,哥们儿没本钱啊。
从哪儿弄第一桶金是个大问题,横不能真去捡破烂吧?
想到捡破烂,高天灵光一闪。
这货回忆起了上辈子发生过的一件事情,这件事虽微不足道,但在很多年后被人偶然提起时,才让大家蓦然发现,就是这么不起眼的小事情,却造就了一位传奇人物的诞生。
想到这里,高天兴奋地直搓手,借着月光看看日历,今天是十一月二十号,那位传奇人物,一定还没发现那几间无人看管的厂房。
老大,既然您还没发现,那就别怪哥们儿先下手为强了。
如此想着,高天翻个身,流着哈喇子进入梦乡。
一夜好眠。
高天睁开眼时,已是七点一刻了。
趿拉着拖鞋来到堂屋,冻得跟孙子似的打了个哆嗦,见餐桌上放着棒子面粥和馒头咸菜,这货毫不犹豫洗脸刷牙后坐下来开吃。
不用问,老妈去上班了,老妈是北海医院骨外科的主治医,工作繁忙不说,加班加点上手术台更是家常便饭。
小妹在黑芝麻胡同小学读五年级,老妈上班时正好顺路送她上学。
风卷残云将馒头稀粥扫荡完,再把碗筷收拾利索,高天穿上大棉袄就出了门。
前后两进的院子,前院就是个大杂院,满满当当住了六户人家。
见高天晃荡过来,全院男女老少如避瘟神般躲他远远的。
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心里盼望着阎王爷赶紧把这个人嫌狗不待见的小子收过去吧,省得他一天到晚招惹人间,弄得街坊四邻没有一天安生的时候。
高天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在这院子里让大家唾弃,便也不愿意碍大家的眼,嗤了一声,加快脚步出了门。
高天居住的福祥胡同,属于交道口街道管辖。
这条胡同东起南锣鼓巷,西至东不压桥,南邻地安门东大街,北与蓑衣胡同相通,因胡同内有福祥寺而得名,是京城一条历史很悠久的胡同。
沿着水泥路往西走,不远就是居委会。
再往西走没多远,是爱国将领王树常的故居,这个三进的大院子里,仍旧归属于王树常的后人,时至今日,还有子孙居住于此。
高天刚走到王家门口,就被一个青年汉子拦住了去路。
“我说小天儿,这大冷的天儿你这是嘛去啊?”青年汉子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
高天抬眼一看,乐了,眼么前儿这家伙叫吴桐,是他发小兼铁磁。
跟高天一样,吴桐高中毕业后也没考上大学,整天晃荡来晃荡去,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混吃等死。
上去给了吴桐一拳,高天低声说道:“去干个买卖,你有兴趣不?”
他正琢磨着找个帮凶呢,吴桐就自动送上门来了,这还真是瞌睡了有人递枕头——正是时候。
兄弟俩臭味相投,有着打小一起撒尿和泥玩出来的交情,一撅屁股就知道对方拉什么屎,感情自然不一般,更不存在信任度的问题。
高天心说,桐子就是自个儿最好的帮手。
听高天说得颇为神秘,吴桐心头一动,赶忙凑过来,低声问道:“必须有兴趣,啥买卖啊?大不大?”
俩人头碰头,搞得跟地下党接头似的。
2、人生如戏,全靠演技(2/2)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