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婚事1(1/2)
作者:阳光下的海滩
    这个婚如果继续下去,最大得益者是叶家!

    银子白拿了,因为没有证人。

    女儿被他们自己坑了,可他们却不在乎。

    他们可以告到官府,告方东家诱拐罪,告他毁了叶娘子的清白。

    方东家能找到人证明双方定过亲吗?

    没有!因为曾见证过的都是叶家人。

    哪怕就是叶家村的人听说过二人定亲,可没有证据呀,他们都不能作为证人作证明。

    所以方东家也是受害者,他的结局轻的可能是罚棍子并赔偿钱财。

    重的就不好说了!

    如果县太爷憎恨此事或拿他当样把子,而叶家又不在乎方文博死活,到时再作个伪证,那他将被罚得极重!

    毕竟他所犯的罪名声极其不好听,是整个民众都不想看到的。

    估计他都不一定活到行刑那一天,最可怜的下场就是先宫刑再被鞭死,之后罚没钱财!

    他的钱财得赔偿叶家,因为他毁了人家闺女了!

    这以前可是有先例的!

    而叶家如果不想要叶娘子了,那叶娘子更惨。

    怎么说都是叶家上下嘴皮的事。

    如果是告方东家诱拐或强奸罪,那她的结局要好点,最起码还留条命!

    结果是被叶家领回去,嫁个好人家就别想了,估计以后被卖了作丫头或填房居多。

    如果叶家人告两人相互勾搭,无媒苟合,那他们都犯了通奸罪!

    这个罪惩罚极重,先当街游行,之后再惩罚。

    不用说,结果是二人都没了命。

    本朝律法为了教化子民,对犯通奸等罪惩罚极为严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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