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凌迟刑罚(2/2)
作者:深渊尾巴

    “看来我彻底输了。”宋正青叹了口气,却没有露出什么绝望的表情。

    “宋正青,十五年了,该为你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了。”陈星文道。

    “宋正青,去死吧!”王大海和周向华咬牙切齿,异口同声的说道。

    “宋正青,我们终于等到这一天了,你这样的人就应该下地狱。”金丽娜道。

    “宋正青,你终于得到报应了。”许冰露道。

    “宋正青,我要亲眼看着,你死在我的面前,以告慰我妻子和孩子的在天之灵。”姜越彬咬牙切齿道。

    宋正青面无表情,瞥了这些人一眼,然后看向陈星文,叹了一口气,说道:“陈星文,你赢了,我不可能在你们面前逃脱,更何况还有方先生在这里。”

    陈星文道:“那你就束手就擒吧。”

    宋正青道:“我有个要求。”

    陈星文道:“说。”

    宋正青道:“我是洪门的人,不想接受法律的审判,只想接受洪门门规的处置。”

    陈星文道:“我本来就没有打算让你接受法律的审判,你是洪门的门主,做出这等恶事,若是传扬出去,不仅会丢我们洪门的脸,还会丢整个华人群体的脸。”

    像宋正青这种情况,按理说应该交给法律审判。

    毕竟这家伙做出的恶事太多,牵扯到了太多人。

    只有交给法律审判,才更加合乎情理。

    然而,陈星文没打算那么做。

    宋正青是洪门的龙头,是华人的代表人物,如果交给法律来审判,这件事情肯定会传得沸沸扬扬,对华人群体的形象不利。

    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在米国这块土地上,如果是别的种族,做了什么坏事,别人都不不觉得有什么。

    如果是华人做了坏事,肯定会被大家渲染,借以攻击华人,攻击华国。

    还有就是,如果交给法律审判,米国没有死刑,有很多空间可以运作。

    只要宋正青花点钱,说不定坐个几年牢,就能够从监狱里出来。

    就算不能出来,只要有钱打点,在监狱里同样可以过得很舒服。

    想当年,有个名叫泰林的拳王犯法坐牢,在监狱里住着豪华单间,每天吃香的喝辣的,有生理需求,狱警还会把外面的女人送进来。

    只要有钱,没有什么是办不到的。

    陈星文可不会傻到把宋正青交给米国警方,那样只能是遂了宋正青的意。

    必须动用私刑,把宋正青私自处置了,这才是正确的操作方式。

    洪门保留着私刑,动用的私刑,是非常残酷的。

    “洪门门规第条,洪门子弟不得贩卖人口,尤其是华人,违者腰斩。”

    “洪门门规第条,洪门子弟不得逼良为娼,违者斩断手脚。”

    “洪门门规第条,洪门子弟不得犯上作乱,违者五马分尸。”

    ……

    陈星文对洪门门规相当熟悉,根据宋正青所犯罪行,念出一条条相应的处罚。

    最后,他看向陈元洲和高年,说道:“宋正青罪大恶极,鉴于他所犯下的罪孽,我决定对其凌迟处死,你们有没有意见?”

    陈元洲道:“没意见。”

    高年道:“没意见。”

    凌迟,最残忍的刑罚之一。

    被凌迟者所承受的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