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一发入魂,天赋到手(2/2)
作者:大鱼的刺身

    斩空并没有忘记魏索来这里的目的。

    “老大,你带我飞一程吧,我也体验体验飞的感觉。”魏索一脸兴奋,好像自己从没飞过一样。

    呵呵,土豪金小翅膀那种速度叫飞吗?那叫挪!

    王了一曾经这样形容骑马,他把马的小跑叫做“小滚”,马的大跑叫做“大滚”。

    “小滚”只觉得颠簸不堪;在这种情形之下,骑马和骑驴并没有什么大分别。

    至于“大滚”的时候,就大大不同了。马似流星人似箭,你只觉得身轻如叶,飘飘欲仙,并不像一匹马载着你在走路,只像一只神鹰载着你在凌空!只有这样,你才尝得到骑马的乐趣。

    飞行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说骑马“小滚”如同骑驴,那么用土豪金小翅膀飞就和乘坐热气球没什么两样。

    斩空拗不过魏索,只能给魏索了后背贴了一双风之翼,也幸好有了飞絮这枚灵种,不然魔法不一定能够支撑两人飞回军营。

    夕阳余晖下,一道臃肿的影子从驿站跑出,奔向城市的方向,魏索定睛一看,竟然是王丛。

    这家伙背着大包小裹的,脚步虚浮,神情慌张,四处张望,一副做贼心虚

    不过稍微动动脑子也就能想到一切的前因后果。八成是这个王丛嫉恨自己,把地图换了,如今东窗事发赶紧收拾东西准备跑路。

    话说这哥们也怪可怜的,被自己捉弄,被女神嫌弃,如今还要担着被追杀的风险。

    “魏索,要追上他吗?”

    “算了,让他走吧,如果我是他的话,估计我能干出更疯狂的事情。”魏索摇了摇头。

    回头想想,自己做得蛮过分的。王丛至始至终都没有什么坏心思,无非是嫉妒罢了。

    “老大,等我离开军营之后,你就让罗云波把他找回来吧。”

    魏索突然觉得自己很善良。

    “还有啊,我魏家出资给贾小芸,让这个姑娘去天澜魔法高中上学去吧。”

    这样做其实也是保护贾小芸,毕竟博城灾难里死亡率最高的是军人,而存活率最高的是学生。

    而且王丛回到军营后知道贾小芸离开的消息时,表情一定很精彩。

    善良,不存在的。

    魏索的平安归来让罗云波松了一口气,也让贾小芸松了一口气。

    在军营的最后几天,魏索翅膀硬了,不参加一切训练,受了恩惠的斩空也拿他没办法,只能盼望着唐月快点来把这个小祖宗接走。

    不过魏索没有闲着,整日泡在卫生室里分享贾小芸的喜悦。

    知道能上学,贾小芸别提多兴奋了。

    军队里像贾小芸和沙昊这种放在学校里都能算作天才的法师有不少,他们很多都是家里穷苦,无力支撑学费,或者根本没有魔法资源可以使用,哪怕进了学校也只有被淘汰这一条路,还不如来军营找找机会。

    离开军营的最后一晚,魏索焚香祷告,沐浴更衣,最终还是没斗争过自己的侥幸心理,准备再来一个单抽,万一抽中了呢?

    “我愿意用王丛五十年单身换我抽中一个天赋技能!”魏索嘴里嘀咕着,“等等,王丛可能活不过五十年。换一个,我愿意用王丛一辈子单身换我抽中一个天赋技能。”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的王丛突然打了一个喷嚏,满满一杯啤酒瞬间洒了一半。

    “真倒霉,碰上那个魏索之后就没有好事。”

    魏索眼前是一幅动画,动画的主角是自己,自己正坐在河边垂钓。

    上次就是拉钩拉上来一团水草,白白浪费了十万精魄。

    鱼竿晃动,动画里的魏索迅速收线,一条金色锦鲤一跃而出。

    “噫!好!我中了!”魏索头发散乱拍手大笑。

    别笑话魏索,这事情你摊上你也得乐疯。

    红色锦鲤代表的是普通天赋,而金色代表的是高级天赋。

    金色锦鲤飞到空中,变成一道金色的光芒,光芒散去,留下四个烫金大字:一心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