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1/2)
作者:布之道言
    刘振带着一千郡府兵守着县城,江倩安排几千民团的团勇在各个镇子上平乱。其中主要是韦承宗的人。

    韦承宗的平乱就是看着谁穷凶恶极之人就抓,但这样的人几乎没有。会众都是乡民,平时都看着很老实,他们大多是没有了粮食才跟着去围了县城的,民团一到,他们就四散的回了各自的家。

    至于那些乡绅被抢夺的粮食,在韦承宗看来,粮食都是给人吃的。给谁吃都是吃,所以在收缴的时候基本上就是那一个乡绅平时为非作歹了,那他家的粮食自然就找不到了。结果没有几个乡绅的练市能收缴回来。

    那些堂会的会众头目,只要是平日里在乡村种地的,都让回去种地了。像欧阳赫讲义气这样的堂主都私下收编到了民团。只有几个堂会中的恶徒给抓到了大牢。

    县城平静了,平日里为非作歹的乡绅都在家里躲着惶惶不可终日,他们就怕不知道什么时候民乱再起,而被县衙当做替罪羊抓了去。

    乡村一样平静了,乡民们没有什么损失,他们得到了粮食,还没有被抓起来,那他们怎么还会去聚集。

    而民团则占了渠县的各个乡镇。

    薛守志在南阳府得知民乱退了,就让张客卿带着他回到渠县,但这个时候的渠县不在有人欢迎他。

    乡绅们躲着他,即使原来投靠他的那些乡绅,因为关键的时候他要出卖乡绅,这让他失去了信任。

    县衙的差役们看似对他还算和善,但那都是面子上的,甚至连郡府兵都躲着他。民乱的时候是民团和他们一起,不是这个薛守志。当兵的才不管薛守志是谁家的子弟,他们是提着脑袋冲杀的人,最记恨领头的放弃他们自己跑路。

    就连刘振都对薛守志有点不冷不热的。他算是看明白了,这个薛守志靠不住。而且最后是他守住了县城,这个功劳跑不了,他只要不得罪薛守志就好。

    这次民乱肯定会上报朝廷的,如果薛守志贪了他的功劳,他就找江倩去,那江倩已经和他说过了,民团是协助平乱的,不抢占他的功劳。民团一样会给朝中上奏这次民乱的过程。

    薛守志不管渠县的人是怎么想的,他要先保住自己不能受到朝廷的处分,此外他更是想着如果可以的话,就把民团再次驱离出渠县。他拟了一份文书上报郡守庞鸿文。大意是他在民乱之时立刻到南阳府求救,并布置了县衙众人守住县城。这次民乱是乡村中的堂会干的,他已经派人抓捕了。而守住县城的功劳是他留下的一枪郡府兵,和民团无关。

    这样的文书其实没有多少意思,薛守志自己都知道。但他只能这样写,如果庞鸿文和二皇子帮他的话,再加上靖国公在朝中的势力,只要内阁认定了他的奏报,那他至少能保住这个县令的官职。

    薛守志其实已经成了笑话了,至少在南阳府。一个县令没有临危不乱,而是急急忙忙的撇下手下自己跑了。结果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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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和留下的郡府兵守住了渠县。这样的事连刘步彤和孙步志都看不上。

    他俩这次倒是都听默契,对薛守志上报的文书就是签署转发庞鸿文。然后再私下派人去对薛守志表示他们是支持薛守志的,毕竟薛守志是靖国公的儿子。

    李化没有为此上报什么文书,他这会儿在桃花源镇呢,他已经不是山南县令了,他不需要为此去上报什么。江倩倒是用南阳府民团主办的名义写的奏报,但里面只是写到民乱之时,接到刘振派来的差役要求民团到渠县救援,等民团到了县城后,民乱已经退到乡镇,刘振守城有功,而民团只是配合这在各个乡镇平乱,抓捕的堂会会众交给了渠县县衙。

    这篇文书对薛守志是只字不提。

    文书其实是齐秀才写的,他对自己的这篇文书很满意,按他的话说,不提薛守志,其实就是把薛守志放到火上烤,一个县令不守在县城,连夜跑了。这种事朝廷肯定看的出来,不需要在文书中提及。至于朝廷怎么处理薛守志,那就看朝廷的好了。反正渠县除了县城以外的地方都是民团的了。

    而且你越是不提薛守志,那二皇子就越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你要是提了,他为了保住薛守志,可能还会找理由问民团为何不经州府同意就到渠县去平乱。

    你要是什么都不提,那难堪的就是二皇子,朝中官员都是眼睛亮的人。谁都能看明白的,你就是保住了薛守志那又能怎么样呢,保住一个废物有什么作用?把难题交给二皇子他们去好了。

    就像齐秀才想的那样,京城里面为了渠县民乱已经炸锅了。

    武盛院的不少学子都叫骂着说薛守志无能,丢了武盛院的里面。他们不管自己是否是废物,反正他们骂起薛守志是废物倒是很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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