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第一单生意(2/2)
作者:阡面郎君

    因为位置处在墨城边线上,所以曙光商会拥有的交易权限基本可以说整个墨城商会中最少的。

    从一般的奇花药草,但档次稍微高一点的功法灵器,虽然种类繁多,但对于东西的品质却是有着严格的限制。

    就那功法来说,在曙光商会,只能进行黄阶功法的交易,至于黄阶以上,则是没有权限。

    再说到灵器,叶霄已是知道灵器的划分,从下品灵器开始,一直到最高级别的神器,曙光商会能够经营的范围也只是在中品灵器以下。

    同时就价格来说,药草与灵器功法又各有差异。

    一般的奇花药草,往往也都是用来恢复气血伤势,所以价格都不是很贵,就拿最常见的益血草来说,十株的价格也不过一块下品灵石而已。

    其次灵器,因为种类繁多,样式齐全,所以灵器的价格也不算太贵,按照曙光商会的可经营范围,一件下品灵器的售价通常是一百正品灵石起步,也就刚好进入墨城的费用,中品灵器则要高一些,为一千中品灵石起步,也就刚好一块极品灵石。

    而与药草和灵器相比,功法就要显得珍贵得多,即便是品阶最低的黄阶功法,一套功法的价格最低也是一百极品灵石起步。

    且在做了简单的了解过后,叶霄也才这些药草、灵器和功法,并非全部属于墨家所有,其中虽不乏墨家从他人手中收购后再进行销售的部分,但更多的还是寄售。

    所谓寄售,即是某件物品的拥有者将东西放在商会,商会只作为物品销售的平台,待物品卖出后,从中抽取一部分的费用,剩下的费用皆归拥有者本身。

    这种方式既是方便,也是灵活,物品拥有者可以根据自身想法行事,在物品没有出现买主之前,他只需向商会交纳一点保管的费用,便也能将物品取走。

    所有很多物品的卖主都会选择寄售的方式,即方便简洁,还少了商会从中赚取差价的步骤,他能拿到的也就越多。

    而至于那些并非寄售,而是商会本身所有,用以售卖的物品,无非也两种,一种是商会花钱直接将物品从原物主那买来,再进行售卖。

    另一种则是物主直接将物品低价卖给商会,由商会再次定价后售卖。

    当然,之所以他们会低价卖给商会,而是直接寄售在商会,理由也很简单,那便是他们获得这些物品的途径和手段并不干净。

    将商会的经营物品和经营模式理了一遍,叶霄也是基本有了了解。

    只是因为曙光商会位置尴尬的问题,从叶霄酒意朦胧到现在完全清醒,半日时间过去,进入曙光商会买东西的人只有一个。

    且让头疼的是,作为他掌管商会以来的第一单生意,对方还仅仅只是购买了一些疗伤所用的药草。

    而按照他开给商会中员工的工钱,每人一天都是以十块下品灵石的计算。

    几株药草的收入,别说是盈利,即便是用来开一个员工的工钱都不够。

    虽然这些员工中,半数以上都是叶霄刚刚招进阎罗殿的,叶霄也没人给了一块灵晶作为补偿,所以对于工钱什么的,这些人也自然不会计较。

    但其他人就不同了,这些在他没掌管商会之前,便是守在商会之中,负责商会的基本运营,工钱由墨家直接支付,而当商会由叶霄接受之后,不管商会盈利或是亏损,他们的工钱都是由叶霄来承担。

    本来叶霄想这些人全部辞退,但考虑刚刚加入到阎罗殿的这些人,并不懂得商会的运营销售,所以就将这些人留下,叶霄则是让墨河先行垫付。

    不过,这第一单生意,却也不仅仅限于商会。

    阎罗殿成立后,叶霄便让墨河暗地里将阎罗殿接收刺杀任务的消息散播出去。

    今天一早天灰灰亮,就有人投了一个刺杀任务的悬赏,不仅附上了要刺杀之人的身份信息,同时还支付了部分的酬金,说是待刺杀任务完成后,再将酬金全部奉上。

    当然,任务的连接完成手续都是暗中进行的,除了加入叶霄阎罗殿的众人之外,也就只有叶霄、墨河两人知晓,即便是上官柔、沈千山与慕雪都是不知。

    虽然只是一单,但叶霄也怎么都没有料到,刺杀任务的报酬会比他预想中的更要丰厚,哪怕只是对方支付的部分酬金,就已足足有着一百块中品灵石之多。

    对此,叶霄当然是欣然的将酬金收下,同时将被刺杀者的信息分发给阎罗殿的众人。

    而在将信息分发给众人后,便也共有半数人表明了愿意接受这个刺杀任务。

    只是考虑到这是阎罗殿成立来所接到第一个任务,叶霄秉持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原则,最终选择了一个修为达到了归墟境的人前去执行。

    同时叶霄也决定和墨河一同去见证,因为这刺杀的对象,为一世家弟子,且此时就在墨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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