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你不去我去!(1/2)
作者:卓牧闲
    包村工作重要,本职工作一样重要。

    王燕内勤、安小勇户籍、陈猛管段、小单管段同时负责特情,不这么安排那些台账没人做。

    特情与港台影视剧里的“线人”差不多,跟“卧底”有些区别。人家“卧底”是从警校里挑出来的,本来就是警察,破获几个大案便能恢复身份穿上警服。

    公安特情尤其基层办案单位发展的特情不是正式人员,内部俗称“耳目”,大致可分为“红色耳目”和“灰色耳目”两种。

    红色耳目指治安积极分子,如企业保卫人员、农村治保主任和治安员;灰色耳目是有违法犯罪前科,愿意帮助公安机关工作的人,这种耳目在破案中往往能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基层所队经费不足、警力紧张,总共四五个人,要负责那么大辖区,想破案离不开耳目。

    可以说耳目是加强社会面控制,预防和掌握违法犯罪动向的一支重要的秘密力量,是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管段民警要达到对辖区情况耳聪目明,必须在布建耳目上下功夫,才能实现“辖区不发案、少发案,发案能提供线索破案”和“辖区不窝贼、少窝贼,窝贼能提供信息抓贼”的目标。

    小单是党员,在部队连续两年“优秀士兵”,复员之后一直从事保卫工作,经警分队成立后又集中训练、学习和执勤两个多月,政治觉悟没得说,在遵守纪律方面许多正式民警真不如他。

    老家在良庄,大伯是“全乡第一村”的党支部书记,熟悉情况,群众基础好,特情工作交给他最合适。事实证明小伙子很聪明很能干,短短一星期内,在他大伯帮助下,发展了十几个红色耳目和六个灰色耳目。

    今天有六条线索,五条是关于非法经营的。

    只要稍稍留心非法经营的线索不难收集,蚕茧摘下来就要卖,摘茧卖茧时间极短,贩子必须事先走家串户跟茧农说好,几乎半公开化。

    之所以一直拿他们没办法,一是时间太集中,二是县岗太大,三是养蚕的乡镇太多,能投入打击非法经营的警力没多少,在那么短时间内根本堵不住也抓不过来。

    今年拿丝绸公司6万,明年不知道有没有。

    这些线索全是钱,搞好明年经费不愁,暂时放一边。等会儿去县里拜访丝绸公司王经理,请王经理出面跟工商局协调,把罚款返还的事确定下来。

    第六条线索很重要,韩博带上办公室门问:“小单,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确定没看错”

    “他们是初中同学,初中毕业后在铸铁厂一起干过两年,并且顾新贵体貌特征明显,嘴角上有颗痣,点过没点掉,留下一块疤,他说化成灰都认识,不会看错。”

    顾新贵,三十一岁,东光村人,六年与两个同伙深夜盗窃砖瓦厂财务科,没本事撬开保险箱,试图把保险箱抬走。

    动静太大,惊动马路对面一户居民。

    良庄治安一直不错,遇到贼肯定要抓,顾新贵将跑过去揪住他的居民刺伤潜逃。两个同伙一个自首一个两天后被抓获,自首的那个已刑满释两年。

    柳北村一个村民前段时间从北河省打工回来,昨天中午跟小单发展的一个耳目喝酒,无意中提到他在工地附近的一个小商店看到顾新贵,反应过来想上去打招呼,顾新贵跨上自行车走了。

    小单收到消息,晚上去他家走访核实,具体情况笔录上清清楚楚。

    不能让通缉犯再逍遥法外,韩博顺手拿起包:“走,我们一起去四中队。刑事案件归他们管,必须第一时间跟他们通报。”

    “我开摩托车,通报完我直接回来。”

    “也好。”

    刑警队和派出所的责权划分不是很清,为完成创收任务,刑警队经常抓赌抓嫖,插手一些治安案件,甚至跑到别人辖区抓。派出所为完成破案任务,也经常办一些刑事案件。

    责权重叠,加上管理混乱,两家经常磕磕碰碰。

    四中队以前在丁湖办公,有一次抓嫖,被抓的女人交代哪一天跟哪个嫖客睡过,那个嫖客给了多少钱,他们就去抓那个嫖客,要罚款五千,结果那个嫖客因为同一件破事已经被丁湖派出所处理过。

    丁湖镇负债累累,镇村两级机构几乎瘫痪,农民负担重,丁湖派出所别指望管镇里要一分钱,连治安联防费都收不上来。可能经费太紧张,也可能因为其它什么原因,罚款没给收据,没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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