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大案小案(2/2)
作者:卓牧闲

    “第三个嫌疑人呢?”

    “李固,25岁,绰号贼猴子,家在红旗三组,姐姐嫁在良东村,姐夫家开小店,经常住姐姐家,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整天游手好闲。案发第二天上午,有群众看见他在菜市场门口卖鱼,因拒不交纳工商管理费,与工商所同志发生争执,这一点已查实。”

    小单摘下照片,苦笑道:“走访询问确认,他那天卖的全是小鱼杂鱼,不是人工养殖的鲫鱼草鱼,且数量不多,就一小桶,大概三十多斤,基本可以排除其嫌疑。”

    综治办主任周正发提过这个人,让好好收拾收拾。

    韩博回头问:“他有没有被处理过?”

    “处理过,收审过三次,结果每次收审都会成为他嚣张的资本=。就像小单说的,他非常狡诈,大事不犯,小事不断,劳教又不够条件。现在不让收审了,拿他没什么办法。”

    王燕倍感无奈,陈猛暗暗地想不是拿一个小混混没办法,是特派员办事谨慎不想采取那些非常手段。

    剩下几个全有嫌疑,全没确凿证据。

    办公条件不错,办案条件不怎么样,没有专业刑警,尤其缺乏技术手段,要是当时能把脚印拓下来,要是能通过技术鉴定比对出到底是谁家的丝网,这个案子不难破。

    没条件创造条件,可是这条件不是一天两天能创造出来的。

    没办法,只能先搁置,辖区这么大,不可能把精力全放在几百斤鱼失窃上,等将来收集到新线索再说。

    相比之下,拐卖妇女的案子进展不小。

    安小勇不无激动地说:“陈月红是中间人,且从中牟利,走村串户,专门帮各村没媳妇的光棍介绍。为把这个生意做下去,去年底专门安了一部电话。这边联系好买家,再用电话跟人贩子联系。现在可确定光我们乡就卖了三个,丁湖一个,柳下两个,其中有一个未成年,情节严重,判死刑都够了!“

    难以置信,一个五年前被拐卖过来的妇女,居然参与进拐卖活动。

    韩博看完材料,低声问:“她丈夫呢,她丈夫有没有参与进去。”

    “雷太平没上过学,不识字,老实巴交,家里事事由陈月红作主,有没有参与这个很难界定,知情是肯定的。每次有妇女被拐卖过来,买家摆喜酒,他都跟着去吃饭。有一次人贩子没来得及走,住他家,他还很热情的招待,来集市买菜买酒。”

    法盲一个,这件事他难逃干系,这个家庭算是完了。

    韩博暗叹了一口气,说道:“电话监听要办相应手续,太麻烦,也没必要,先盯着,盯死陈月红。从明天开始,联防队继续集中训练学习,在警务室待命,嫌犯一完成交易,立即组织抓捕,同时展开营救行动。王主任,考虑到涉案人员较多,要尽快把西边那排宿舍收拾出来。”

    一下子抓几十个,羁押室是关押不下。

    王治纲问:“韩乡长,要不要把门窗加固一下?”

    “安全第一,需要加固。窗户焊上钢筋条,门全换上防盗门,门上最好开个孔,能在外面观察到里面情况。只是暂时的,将来说不定要住人,插座就不动了,把电源切断就行。”

    “好的,明天一早就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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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天周四,明天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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