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捡到一只子龙(1/2)
作者:楼卖玉米
    第二日清晨。

    路夏站在点将台上,俯视黑压压一片,分为二十个方阵的大军。

    “诸位将士们,本将乃尔等主将,骁骑将军潘凤,和你们一样,生于冀州,长于冀州,是冀州一方水土养大的冀州男儿。”

    此言一出,士兵中出现一阵躁动。

    古代征兵,一向以本地优先。

    而各个地方的又喜欢扎堆,俗称乡党。

    大家知根知底,上了战场互相照应,也不怕被人欺负。

    是而路夏自爆身份的一番话,将他和士兵之间的关系拉进不少。

    大家一听,原来主将和我一样都是土生土长的冀州人。

    “尔等当中一定有人在想,本将为何要让你们身披铠甲绕城行军。”

    “本将现在告诉你们,这是给邺城的父老乡亲看的,让他们看看冀州的子弟兵,是何等的大好男儿。”

    “同时,本将也要告诉他们,在北面,有一群人正在抢夺我冀州的土地,掳掠冀州男儿的妻女,我冀州男儿即将北上,保卫乡土,让他们为你们感到自豪。”

    “所以,为了冀州父老乡亲,为了家中妻儿土地,此战必胜。”

    话刚落音,路夏安排在人群中的托立刻大声回应:“为了保卫家中妻儿土地,此战必胜。”

    先是稀稀落落的,接着连成一片,声震天际。

    看着一张张涨红的脸,路夏倍感欣慰。

    古代讲究师出有名。

    简而言之,就是告诉大家,为何而战。

    众所周知,兔子对内干赢了秃子,对外干赢了鹰酱,靠的就是无敌的信念。

    他没指望就靠这一次,就给这五万冀州军洗脑,只是先将这种信念灌进他们的脑海。

    等大军开拨,再到战场,还有一段不长不短的时间。

    在这期间,路夏会安排一群机灵点的人,和某苏政委一样,路上给士兵们持续灌输思想。

    核心就一点:在他潘凤的带领下,打的是义战,他们是正义的,敌人是罪不可恕,必须打败的。

    而他这次让大军绕城行军,则属于一石三鸟。

    其一,选出体魄强大的一波士兵,独立成队,练出一支精锐之师。

    其二,初步检验一下洗脑的成效。

    其三,让邺城的世家们见识一下数万大军的风采。

    如果说,他和沮授说的那段话,是为了在沮授心里留颗种子,让对方穷途末路之际,能想到投靠他。

    那么,以类似阅兵的形式,让邺城世家看到他手上有一支这么强大的大军,同样可以在世家们留下一颗种子。

    扶植他,未必不是一个选择。

    这个选择在现在,似乎看不出来什么。

    等哪天袁绍夺了冀州,某些世家利益受损后,或许会想起来,不是没有别的选择。

    “众将士听命,绕城行军,出发,第一个完成者,连升三级。”

    “诺!”

    在一片应和声,营门打开,数万大军鱼贯而出。

    与此同时,路夏本部五千兵马化身骑兵,在两侧巡逻。

    他们将充当军法官的角色,但有偷奸耍滑,甚至暴力抗拒者,路夏不介意拿几个脑袋祭旗立威。

    毕竟他昨天下令的时候,一众武将都很听话,没给他立威的机会。

    大军刚出发不久,路夏便登上了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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