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制度(1/2)
作者:大树乘凉好
    白水镇交易市场开业后,对外正式公布的名字是“白水镇货场”,里面的招牌货物自然是布匹,李青云希望以此来带动客流量,打响交易市场的名气。

    在他看来,湖口县只有商贸繁荣了,那么才能收取更多的税收,同时也造福了湖口县的百姓,于国于民都是一件好事。

    与此同时,陈伯昭和郑贵都做出了一件事情,那就是给分家。

    这里所说的分家不是把家产分给儿子们,而是把一份家产分给陈凝凝和郑婉柔,名义自然是两人的嫁妆,说白了就是送给李青云的。

    陈凝凝和郑婉柔都是女人,再加上李青云是朝廷命官,家眷不能经商,因此这份家产虽说是给了陈凝凝和郑婉柔,但是依旧挂在了陈家和郑家的名下,由陈伯昭和郑贵照看着,这样的话也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虽然说是陈伯昭和郑贵照看着那份家产,其实在幕后操作的还是陈凝凝和郑婉柔,两人天生聪颖,心高气傲,皆出身商贾之家,从小就耳濡目染早就精于商业上的门道。

    再加上李青云的点拨,因此商业眼光大开,她们可不像绿萼那样甘于寂寞,尽心操持家务,故而经过李青云的首肯后踌躇满志地经营起了各自的那份家产。

    在李青云看来,陈凝凝和郑婉柔与其在家中无聊地绣花打发时间,不如做些她们喜欢的事情,这样一来也能补贴一下家用,毕竟以后用钱的地方还多着,总不能伸手向陈伯昭和郑贵要吧,还是自己的钱用起来心里感到踏实一些。

    六月中旬,李青云正在巡检司里视察那些新招募军士的操练时,一名在外巡逻的军士急匆匆地跑来禀告,说有两伙人在新码头持械对峙。

    李青云闻言感到很惊讶,白水镇巡检司现在加强了巡逻戒备,那些人竟然还敢在新码头闹事,简直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报信的军士在李青云在,说话有些吞吞吐吐,眼神闪烁,李青云觉得好像另有隐情,于是眼睛一瞪,那个军士就竹筒倒豆子,一五一十地全说了出来。

    原来,起冲突的两方是有来头的,一方领头的是陈伯昭的外甥,另外一房领头的是郑贵的侄子,两人都看中了码头装卸货物的生意,互不相让,进而各自纠集了一批扛活的劳力对峙起来。

    幸好两人的脑子不笨,知道李青云的性格,一旦打起来的话肯定连陈伯昭和郑贵都没办法保住他们,故而只是在那里对峙。

    李青云闻言不由得感到一阵头疼,郑贵虽说是后来加入九州商会成为的执事,但他是李青云的岳父,身份自然与其他的执事不同。

    因此,在郑贵的笼络下,九州商会不少会员站在了他的一边,在九州商会中逐渐与陈伯昭形成了抗衡之势。

    说实话,李青云挺喜欢看见郑贵与陈伯昭在九州商会齐头并进,毕竟有竞争才会有进步,而且两人也可以相互制约,促进九州商会良性发展。

    李青云希望郑贵和陈伯昭斗,不过这种斗指的是两人各尽所长,推动九州商会的发展,进而在九州商会竖立各自的威信,那才叫本事。

    而不是像今天这样自相残杀,互相拆台,这可是做生意的大忌。

    九州商会章程的第一条写的就是会员间要和睦友爱,凡是兄弟阋墙者逐出商会,并赔偿由此所带来的损失。

    现在看来,对商会章程最大的挑战者是原本被他寄予厚望的维护者陈伯昭和郑贵。

    李青云不管这件事情只是一个偶然事件也好,还是陈伯昭和郑贵的一个试探性冲突,他知道自己不能置之不理,更不能放纵。

    故而,李青云下令,把陈伯昭的外甥和郑贵的侄子让巡检司的军士捉去了巡检司,也不问事由,以寻衅滋事为由各打了三十大板,如有再犯就逐出九州商会。

    经此一事,李青云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九州商会与其控制在陈伯昭和郑贵的手里,不如掌握在陈凝凝和郑婉柔的手中。

    与陈伯昭和郑贵相比,陈凝凝和郑婉柔与自己更是一条心,能分得清楚里面的轻重,也更没有野心,不会为了陈家和郑家的利益做出一些严重损害九州商会的事情来。

    事后,陈伯昭和郑贵都去向李青云赔罪,表示没有管教好家族子弟,李青云苦口婆心地表示,商会的章程是商会运作之本,切不可违反,他希望二人能共同担负起维护商会章程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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