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我之蜜糖汝之毒药(2/2)
作者:莫问江湖
    张月鹿平静道:“雏鹰翅膀硬了就会离开父母的羽翼庇护,而父母也不再干涉雏鹰与谁结为伴侣。”

    其实道理很简单,父母为什么能做主孩子的婚事?正是因为孩子翅膀不硬,仅凭自己成不了家,还要依赖父母。既然要靠父母的支持,那么又如何能有对父母说不的底气?

    可张月鹿不一样,她很早就脱离了父母的庇护,自然有这样的底气。

    张月鹿说的人好,不是寻常意义上的品德,而是更深一点的人性。

    寻常女子对男人的要求,大约是比较物质的,诸如房子、太平钱一类。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不寒碜。

    再高一些,大约会要求一些情绪价值,诸如相貌好、会说话、懂女子心事一类。

    可到了张月鹿这个层次,再去追求这些就没有太大意义了,她不缺物质,她的心灵足够强大,也不会去寻求一些肤浅的情绪价值,她甚至不需要所谓的依靠或者安全感,于是她的目光就落在了最为根本的人性上,说白话就是这个人好不好,倒是与许多未经世事的孩子类似。

    这大约就是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还是山,返璞归真。

    很多人自以为“人好”,其实只是没有受到足够的诱惑,没见过真正的美色,没见过真金白银,没见过真正的权力。

    他们之所以能看似豁达淡定,只是因为他们觉得这些与他们无关,无论丢了还是少了都无所谓。可一旦他们发现这些东西与他们有关,那就无法保持豁达淡定了。

    举个简单例子,许多人在背后议论张月鹿,说她相貌也就那么回事,脾气又臭又硬,一个小宗出身的假千金,摆什么架子。可如果张月鹿真要有那么点意思,他们立马换一张脸,根本不介意跪舔一番。

    世上事,大多是论迹不论心。

    说美色,齐玄素一路见识的美人真不少,论相貌,李青奴还要胜过张月鹿,论家世背景,姚裴也要胜过张月鹿,还有那么多愿意倒贴的美貌女冠,他都没动心,更没有吃着碗里瞧着锅里想什么齐人之福。

    说真金白银,实打实的二十万太平钱,齐玄素分文未取,选择直面天辰司。至今也没走歪门邪道,除了偶尔的战利品,就是守着例银过日子。

    还有权势,齐玄素都有实打实的功勋,没想着幸进。有背景人脉的因素不假,可如果他自身不硬,东华真人也好,天师、地师也罢,不会因为七娘的缘故就多看他一眼。

    美好的初遇只是一个契机,真正触动张月鹿的是西域之行击杀迪斯温,以及接下来的返家旅途。

    这些场面不大,可对于当时的两人而言,充满了危险。

    生死一线的时候,最见人性。

    然后就是不得不提又一直总提的惊天一跃了。

    可能有人要说,齐玄素没死,不算什么。可是跳的时候,齐玄素不知道他能不死,他是抱着必死的决心跳下去的。

    于是张月鹿就忘不掉齐玄素了。只是她因为自身经历情绪内敛,不会轻易喜怒形于色,更不会把许多话语付???????????????诸于口,所以显得没有那么热烈。

    可对于张月鹿来说,齐玄素就是好人。虽然外在看起来不怎么样,不像个好人,但深入接触之后,就会发现他比大多数金玉其外之辈,实在好太多了。

    当然,齐玄素也有瑕疵,比如骗她、喜欢不按规矩行事等等,不过在她看来,这都是细枝末节,主要是某些不正确教导所导致的,她有自信扭转回来。

    齐玄素曾在心中暗暗发誓,不做对不起张月鹿的事情。

    张月鹿也早就在心中认定,非齐玄素不嫁。

    张月鹿深深地看了澹台琼一眼,沉声道:“我意已决,母亲不必再言。”

    另一边,又一个张家天人被齐玄素打飞出去,后背重重撞在一棵十人合抱的参天大树上,大树近乎成精,树干坚韧,并未折断,不过还是摇晃了一下,落叶纷纷,然后这个张家天人贴着树干缓缓滑落。

    齐玄素此时已经请出了法相。

    不过这个法相颇为奇怪,左半边是月白色为主色调,右半边则是紫色为主色调,衣着服饰的风格也明显不同,好在都是女子,倒是不显得过于违和。

    在法相之后,是一轮好似佛陀背光的明月,以及明月周围闪烁的点点繁星。

    竟是星月并举、众星捧月的格局。

    齐玄素也不明白为何会变成这个样子,只知道在被紫光真君神降之后,法相就发生了异变,威力大增。

    齐玄素再融合法相,用出法身境,又朝着另一个天人一拳打出。虽是一拳,但身神和法身双管齐下,将这个天人打得向后倒退二十丈。

    张家公子们没有“点子扎手并肩子上”,只是跟齐玄素打起了车轮战。

    不过这些张家子弟大约是坐井观天时间久了,也不是消息不灵通,纯粹就是妄自尊大,竟不知道齐玄素的手段,这让齐玄素有了一种出奇制胜的感觉,他们的境界修为不算弱,可不知道怎么应对齐玄素这种“怪胎”,经验也有所不足,于是连续几个天人就这么败了。

    最后一个天人被齐玄素打退二十丈之后,胆气已丧,不敢上前。

    齐玄素环顾四周,问道:“谁还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