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3章 党争再起(1/2)
作者:大司空
    整个武昌府,其实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府城,另一部分则是朝廷官署所在的新城。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早有预见性,新城附近的荒地,全都被玉柱本人,趁着价格极低的时候,购买一空。

    也就是说,新城附近方圆三十里以内的荒野和湖泊,都是皇帝的个人私产。

    这也就意味着,不管是谁,都不可能利用手中的特权,兼并或是侵吞新城周边的土地。

    若想买地建宅子,找谁都不管用,只能找皇帝购买。

    玉柱比谁都清楚,南都附近的土地,只可能越来越值钱,而且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

    除了必须找皇帝买地之外,在新城内盖房子,都必须两层以上。

    也就是说,原本的四合院,不管你是几进院子,都必须盖成两层楼以上。

    为什么这么做呢?

    因为,老北京的四合院,绝大部分都是一层的四合院,实在是太浪费土地资源了,不利于城市里的集约化发展。

    天朝的城市发展,有个鲜明的特点,即都城和省城,自带吸取别城资源的权力优势。

    比如说,前明时期,真定巡抚驻于真定之时,真定府就比河间府繁荣得多。

    进入新社会后,原本远不如开封的郑州,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因为权力的磁吸效应,把开封挤兑成了旅游城市。

    当然了,也有例外,比如说泉州和深圳。

    为了提前解决将来的交通拥堵的痛点问题,玉柱提前规划好了新城的道路。

    新城的整体道路布局,呈密集的井字型。

    通俗的说,除了十纵十横的主干道之外,城内的任意一条街道,都是四通八达的活胡同,完全可以充当疏通城市交通的毛细血管。

    大家都想买地造房子,马齐也不例外。

    “禀皇上,臣想多买点地,以便把京里的大家族,都安置过来。”马齐汇报完了公事之后,主动向玉柱提出了购地的要求。

    新都周边的空地多的是,除了皇宫不能卖之外,别的地方都可以卖出。

    玉柱也没说话,径直从文件筐里,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购地章程,轻轻的推到了马齐的眼前。

    马齐双手捧起章程,仔细的看了一遍,有些惊讶的问玉柱:“皇上,何为房地产税?”

    玉柱抿唇一笑,说:“比如说,你需购地一百亩,那么,除了购地的银子之外,还需要每年交纳一亩购地银的税,这个税就叫作地产税。”

    见马齐有些发懵,玉柱便详细解释说:“比如说,你现在买的地,只要按时纳了地产税,永远都归你的富察家所有。不过嘛,你的孙子若是败了家,想卖房子了,那就要按照当时的土地市价,交纳一大笔增值税和契税了。”

    马齐听懂了,若想在新都内买地建房子,第一代人自己住,完全没有问题。若想通过巨大差价从中获利,那么对不起了,皇帝及其后代的继承人,都要跟着从中获取巨大的利益。

    “与民争利,就怕有损于皇上的圣德啊!”马齐有心规劝玉柱,赶紧改邪归正,不能走邪路。

    玉柱笑了笑,说:“想买朕的地,就必须按照朕的要求来办。又不是强制买卖,你也完全可以不买嘛。”

    不趁土地便宜的时候,买下一大块地,马齐的脑子就真进水了。

第1133章 党争再起(2/2)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