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报复(1/2)
作者:录事参军
    再次回到三沙镇,陆铭身边,多了郭有东的代表律师罗德曼。

    区公所是原本魏三的三间瓦房加厢房,现今已经拾掇的有模有样。

    三间正房其中的一间,暂时挂了区法院的牌子。

    而实际上,在小镇东头空地上,区公所及相关机构的办公区正在建设中,由县公署拨款,区里十几个煤炭老板本来自愿缴纳“区建捐”,一起筹资建区公所,但被法官何默君裁定为非法政治献捐,“区建捐”的名目就此黄汤。

    这也是区法院审理的第一个案子,主体为区公所,希望得到法庭批准可以征收这笔“区建捐”。

    而这个案子,也立时令所有煤老板们,都感觉到了一丝新鲜的空气吹到了他们身边。

    ……

    三沙镇陆宅。

    花厅里,已经是沙发茶几等布局,罗德曼坐在陆铭对面,不时伸手驱赶围着他飞的一只蚊子。

    他自然很不不习惯这里的气候及艰苦条件,从下车的那一刻,就抱怨个不停。

    “这里的蚊子,也搞种族歧视!”罗德曼苦着脸,又看了眼陆铭,心里真是很佩服自己的老板,简直就是个吸血鬼,为了钱,这种鬼地方都能忍。

    “谈的怎么样了?”陆铭舒舒服服坐着,自己现今虫蚁不侵,好像蚊子从来不咬自己,这比较好,不然不知道被蚊子叮一口,是不是也十倍疼痒?那就难受死了。

    “差不多了,下午签完协议我就走。”

    罗德曼带了张十万元的支票来,是郭有东愿意还给父亲的钱,用他的话说,我就当分家产了,我这大儿子,难道还分不到三分之一家产?何况,家里也不是才十五万的资产。

    而只要郭德旺不愿意控告这个儿子偷盗和欺诈,确实能按照经济纠纷和解。

    但郭有东本身是被罗德曼吓得够戗的,所以,才乖乖就范。

    不过,罗德曼虽然说的都是最坏情况,但绝对没有夸大事实。

    按照代理人协议,龙岗这个案子的律师费,属于弹性协议,郭有东一共拿出了十一万,罗德曼和他家里达成和解后的剩余款项,就是律师费。

    “谈到了9万元……”罗德曼嘿嘿一笑。

    陆铭点点头,那么,律师费就是2万元。

    不过,罗德曼只是初级合伙人,按照初级合伙人协议,律师行分配的案子,律师费的百分之九十要上交,百分之十为分红。

    当然,在律师行,初级合伙人及普通律师,都是有固定年薪的。

    普通律师,只有高额律师服务费用才有分成,也就是一件案子,产生1000元以上的律师费,该律师才获得分红资格,通常是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五的分红。

    “三叔!”外面传来稚嫩怯怯的喊声。

    陆铭一笑,走到窗前,院中,小花布衣布裤的女童正是丫丫,旁边牵着她手的是何默君母亲。

    何默君一家三口搬来了三沙镇,郭有南在政务所找个了文员的差事。

    听说三叔回来了,丫丫跟外婆说,想来看看,此时见到窗户里露出三叔的脸,她却往外婆身后躲了躲。

    显然,又想三叔,又怕三叔。

    陆铭对罗德曼道:“你自己看着办吧,办完事就走,不用找我了,我很忙。”

    罗德曼抓抓花花绿绿的头发,“老板,我再待下去会发疯的,所以,不用你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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