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协议(2/2)
作者:林知

    “行了!闭嘴,不然你就上楼去。”倪先生沉下脸。

    齐信芳的表情变都没变,说道:“一般而言,抚养费是按照不抚养子女一方收入的20%到30%来定。实际上我们都知道,倪先生的主要收入,或者说资产增值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他在公司的股份。这部分顾女士没有要求,只要求倪先生劳动报酬的30%,也就是他担任总经理这一职务所获得的工资、奖金等,一年大约在十万元左右,我个人认为这非常合理。”

    倪谦抿着嘴不置可否。

    锦娘笑笑,道:“这样吧,每年还要算他收入也挺麻烦的,就从今年起,按十万来算,以后每年适当加一点就是了。毕竟今年九月起,晏晏就要上幼儿园了,这些钱也都是用在她身上的reads;我为女皇你为妃。”

    “钱到了你的手上,谁知道是怎么用了的。”倪太太嘟囔,这次倪谦和倪先生都没有出声。

    “我会单独建一个账户,每一笔钱都会好好记着,你们若是不信就找人来查。公司不是每年有人查账吗?叫他们也来我这儿查吧,若是我对晏晏不好,你们不是正好也可以把抚养权要回去。”

    听到抚养权,倪太太不说话了,倪谦拍板同意。

    于是,抚养费很快定下,从今年九月份起算,第一年十万,以后每年按照国家公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整,一年一付。至于之后的探视等事项,没有什么可争执的,定在每个周末。

    接下来,是顾锦父母的遗产,共有一套房子,及总金额约120万的存款和其他投资。虽然这些从法律上来说,属于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但倪家不缺这些钱,也有些忌讳死人的东西,连倪太太都没反对,直接全给了顾锦。

    最后一项分割倪谦这些年的收入时,倪太太又来了精神。

    锦娘见状心里觉得好笑,暗地里给了齐信芳一个眼神。

    齐信芳缓缓开口:“对于顾女士的最后一项要求,关于倪谦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内的所得,也就是倪先生的收入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我们提出的是按照50%的比例进行分割……”

    话音未落,倪太太已经断然道:“这不可能。”

    齐信芳顿了顿,继续说下去:“顾女士考虑到她在结婚后一直没有收入,她已决定,如能获得其父母的全部遗产,自愿放弃这部分财产权利。”

    锦娘看着倪太太那张脸憋得通红,心里有些畅快。这个处理方法是她与齐信芳事先商量好的,毕竟他们的目的是尽快离婚,如果把倪家人逼急了说不定适得其反。反正此刻主要目的已经达成,主动退让一步,既显得她有风度,也叫倪家抹不开脸。

    再怎么说,都是倪谦有过错,不管法律上如何规定,若真叫顾锦只带着娘家的财产离开,说出去只会遭人耻笑。

    倪先生主动开口做了主,以整个倪家的名义,给顾锦一百万,当做赔罪。算下来,倒比分倪谦的收入还多些。

    倪太太虽然心里不满,但并不敢反对倪先生的主意。

    齐信芳在原先准备的离婚协议草稿上修改了一番,用倪家的书房打印机打印出来。锦娘和倪谦两人签了字,只等第二天去办理手续,离婚的程序就全部完成了。

    锦娘抱着晏晏站起来,说:“我去把东西收拾一下。”

    一个月前离开倪家时,她只带了些应季的衣物和日用品。这次干脆趁机给自己和晏晏搬个家,往后就不必再到这里来了。

    她要带走的东西并不多,倒是晏晏的各种衣服、玩具,装了好几箱。

    倪太太也跟了上来,见她房间里的首饰全都摆在原处,忍不住说:“那些首饰你都拿走吧。”

    锦娘笑笑道:“不了,都是倪谦买的,就还给他吧。”

    倪太太皱眉,埋怨她:“都是你用过的东西,谁还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