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四章: 睁眼说瞎话(1/2)
作者:饥饿的狼
    王必实心里一愣,不可能吧,不是消失字迹了吗。

    接过来一看,他又笑出声来:“我草,这是复印件,随便你们怎么写好,然后去复印就可以了,想要多少份都不有问题,想写成什么内容就什么内容,有意思吗?”

    法官一听,都摇了摇头道:“好吧,既然你这么说,那就给原件你看一看吧?”

    说完对陈林军挥了一下手。

    陈林军从也从自己提的一个包时掏出来了两份文件。

    一份就是通达集团收到若凌集团一百五十亿的收据,还有一分居然就是合同。

    白纸黑字,上面的签名和印章都还清清楚楚,丝毫没有变色,更加没有出现字迹消失的情况。

    王必实神色大赅,怎么可能?怎么可能?这是假的,伪造的,肯定是若凌集团发现那些东西字迹消失后赶紧伪造了一份出来。

    “这是假的!”王必实一点都不犹豫的指认。

    “王必实,希望你不要装疯卖傻了,这份合同有公证处的签名盖章,我们已经是调查过了,而且也验证过你们公司负责人员的签名和盖章,都是真实有效的,如果你再不配合,我们只能是开庭审理!”一个法官显然对王必实这种见了棺材都不落泪的行为非常的反感,大声而且一脸威严的说道。

    啊!王必实这时才有一点慌了,法官代表的可是绝对的正义,他们不会随便偏向哪一个人,他们既然这样说,难道……

    他想把合同拿过来看,不过陈林军却伸手挡住了他:“王老大,这是我们的原始证据,为了怕你损毁,你不能用手接触!”

    那几个法官也是频频点头:“对,陈林军说的是这样的!”

    于是王必实就只能站在那里看合同,上面是这样写着的:通达集团把自己在全国各地的地产项目(付各省的详细清单)转让给若凌集团,在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一百五十亿。通达集团要在三天内主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否则加倍为三百亿赔偿。”

    然后还有一张收据,上面写着:通达集团今收到若凌集团履行xx合同而交付的一百五十亿“

    两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王国安和财会经理的签名,而且还有公证人员的签名。

    我艹,他们的怎么没有变色?

    王必实大惊,而更加让他极度震惊的是,记得自己的合同后面有一句话:注:因为总价是三百亿,所以剩下的一百五十亿,在过户手续办好的当天,若凌集团必须支付给通达集团

    而陈林军提供的这份合同上却没有后一句话。

    陈林军提供的合同是这样的:通达集团把自己在全国各地的地产项目(付各省的详细清单)转让给若凌集团,在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一百五十亿。通达集团要在三天内主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否则加倍为三百亿赔偿。”

    也就意味着自己把那些地产项目给了若凌集团,签合同的时候他们就要付一百五十亿,然后三天之内通达集团要主动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加倍为三百亿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这份合同是真的话,自己收了一百五十亿就要把一切手续办好给若凌集团,没有后续的再付一百五十亿。不办好的放,还要赔三百亿给对方,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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