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百战不如一刷(2/2)
作者:陈泰臣

    “还用问吗……都缓了好一阵才敢进来查看,这东西催动起来太耗真元,如果专诸在,合四人之力还好。现在他也不见了,剩咱们仨能成功祭起此图——应该很值得吹嘘一下。”牛耳刀客讪讪道。

    “嘎嘎嘎……”杀猪刀客乐不可支,“豫让说得对。问世间,尚有几人可以催动未经炼化的至宝?刚刚这一下生祭,虽然对大家修为有损,但毕竟挽回了面子。值得!相当值得!”

    竹剑客心头一紧,“娘的,差点忘了专诸,这厮也被刷进去了?不会吧!刚刚谁把神识锁定了他?”

    “我没……不过不要紧,”那被称为豫让之人将牛耳尖刀插回腰中短鞘,“送回冥界等于送回家,酆都城是十殿的天下,那几个唐人活不过一时三刻。夜游纠察虽比我们日游的差一点,倒也不全是吃素的,论剜心拘魂的手法,我们还有所不如。”

    竹剑客依旧有所顾虑,“我倒不怕被夜游抢了这份功。这些人尽管身手不凡,但并非通缉榜上的高分角色,丢了也没啥可惜!只是你们别忘了——酆都还有灵配府的半边天。”

    “要离兄此言何意?”杀猪刀客似乎不明就里。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灵配府与我们十殿争长短,必定会不惜代价联合一切反对派力量,聂瞎子就是其中之一。他虽人单势孤,但所知秘密不少。现在他府中的朋友被刷进了酆都,我怕……”

    “你怕被灵配府扣去当作招揽聂政的筹码!”那杀猪刀客恍然大悟。

    “正是。”被称作要离的竹剑客连连点头。“朱亥、豫让,我等速速前往西岳白云宫,找日督定夺!”

    两名刀客收起嬉笑,齐齐一垂首,“诺!”

    三人各自从随身腰囊中取出一对儿碗口大的马蹄,熟练踩在脚下,又将固定皮绳套在脚踝处。

    待全部准备停当,要离摸出一张黄纸符在指尖迅疾搓燃,随符文化为灰烬,六只马蹄瞬间爆发出一团黑雾,将三人紧紧包裹其中。

    似有惊马嘶鸣响起,三道黑影倏忽发动,直向东墙窜去,遇到阻隔也不闪避,直接透墙而出!玄衣皂马乌云卷,瞬息百里渺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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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岳华山。

    其道宗盛名,在开元年间达到声望顶峰。

    高祖与太宗等曾亲临拜岳。到了玄宗这里,干脆封华山为 “金天王”,并敕建了高五丈、宽丈余的华山石碑。当然,这与五岳之中,华山在地理上最为接近长安不无干系。

    二百四十里的距离,从都城至此——皇帝出行要优哉游哉走上三天;唐军游骑需要一天半;传檄驿马接力的话,只需八个时辰。

    而在冥界日游纠察诡秘道法驱策下,只是一场欢宴的功夫。

    华山五峰连珠,其主峰有南峰“落雁”、东峰“朝阳”、西峰“莲花”,三峰鼎峙,势飞白云外,影倒黄河里,人称“天外三峰”。

    其中南峰落雁最为高耸,不登此峰无以造极。白云宫就坐落在这里。

    在此峰顶修筑大型道观,所用人力之艰,可谓之奇迹。还好,集权的优越性就体现在君主意志上,一令既出,莫敢不从。

    当李隆基两个正值韶华的胞妹一意证心求道时,首选了华山落雁峰。当哥哥的自然不肯委屈了家人,准奏!送精装大宅!一切供奉库出!

    于是,有了白云宫。

    金仙公主和玉真公主,顺理成章——成了这项奇迹的主人。

    至于二人着了什么仙缘,何故放弃长安的锦衣玉食来此“受罪”,无人得知,也不敢妄加揣测。

    此刻,天将放晓。

    一抹金线浮出天际,将茫茫云海照得如梦似幻。

    三名黑衣人全速攀上南峰,饶是冥界使君,但皮囊终归受俗世法则限制,也不免出了一身透汗。此刻见到日出壮景,当即驻足观望,顺便也调理一下气息。

    橙色朝阳大如巨轮,起初磨磨蹭蹭,忽而抖了一下,倏乎跃出小半。整齐的云海表面突起一阵骚动,丝丝缕缕的烟云开始上升。巨轮又是一抖,直接跃出过半,蓝灰色的云海瞬间由冷调转为暖调,一层层由东方渲染过来,尽是金波。

    “何以胜人间?只此旭日东升之景致,冥界就无从企盼……”

    要离与朱亥、豫让三人,急忙抓紧这宝贵一刻,长息吐纳,巨大的肺活量将封顶小范围内搅动出湍流。

    堪堪整只金乌就要跃出,可凛冬寒云就是不肯想让,金光所刺之处,云海鳞次沸腾。抓住这最后时机,三名日游纠察齐齐吐出一声长叱,“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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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详见书简介,作者在书友群等大家来访,一起把书写好,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