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挣外快(1/1)
作者:陈泰臣
    马赛向北,既有高速也有国道。为了避开检查站,他们选择了国道。法兰西的国道标识与天朝正好相反,是绿色的,而高速是蓝色的。红袖差一点开错了路,还好杜远认得字,及时做了提醒。这个季节,不是度假结束的日子,所以从黄金海岸向北,畅通无阻。

    虽然没走高速,红袖开的丝毫不慢,反正她心里知道,这车是偷来的,即便被抄牌,也查不到她头上。还是胡盛元的安危更要紧。这敞篷老爷车也算真给力,就是忒费油。才到了阿维尼翁附近,油表警示灯亮了,估计这油箱原本就不是满的。趁着杜远去加油,红袖和阿雅将后车厢的拉巴迪扶了出来,这条马赛之狼,还有一口气,只是似乎对外面的阳光很不适应。皱着眉头,眯着眼睛,满嘴都是胡话,红袖一句也听不懂。摸了摸脑门,非但不烫,反而冰凉。看着他脖子上触目惊心的两只血孔,红袖想起杜远所言,这家伙不会真的变成吸血鬼吧?她隐约觉得,吸血鬼一定不是真的鬼,应该是属于一种变异体质,通过特殊血清的传递,激活了某种隐性基因。这听起来和纠丹之妙有些相似,区别是,纠丹几乎没有副作用。

    这座加油站距离著名的教皇宫只有一河之隔,杜远一边等待加油,一边眺望着河上的断桥,忽然想起了一个著名的典故。他将油箱盖好,忽然发觉自己身上根本没有欧元,心里直埋怨丹老,也不早些说明这次的传送地,让他们措手不及。他把自己的银联专卡拿出来,工作人员接过去看了看,居然刷了。杜远好一阵感叹,现在比之当年,真是越来越方便了。都是托了天朝爆买团之福阿!

    他将车子开回服务区接其他人,红袖见到他,有些忐忑的样子,“你快听听,他都在说些什么?”杜远靠近拉巴迪,静静听了几句,“哦,他要找阿訇。这小城里不知有没有清真寺,这里可是基督教的圣地之一,不晓得现在有没有那么开明,允许异教来眼皮底下分一杯羹。”

    拉巴迪拼命扭头躲闪着阳光,眼睛始终没睁开。杜远有些不祥的预感,这不会是变异的前兆吧?拉着一个预备役吸血鬼到处旅行,可不是什么上佳选择,一不小心,恐怕全车人都要感染了。为了拉巴迪,也为了大家,他又将这条马赛之狼塞进了后备箱,看来,必须优先处理他了。杜远上了车,这回换他来驾驶,其他人并排坐好,把车开进了小城阿维尼翁。

    杜远对红袖说起了刚刚想起的典故,“你看那边河上的断桥,据说数百年前,一位牧童受了神启,将一块成吨重的条石独自举到了河边,奠定了第一块桥基。这一神迹感召了众人,才建起了这座大桥。至于后来怎么断的,我不太清楚,好像是洪水冲的。不过正因为这一神迹,后来才在这里建起了罗马帝国的教皇宫,先后有七位教皇在此居住过,当然现在早就废弃了。这个传说,你怎么想?”杜远原指望红袖从道门角度分析一下,那位牧童有没可能吃了一枚大号纠丹之类的。

    没想到红袖十分惊讶,她把自己的身世又讲了一边给杜远听,上次说起此事,从心、张辽和彼时的小哑巴都在场,唯有杜远不清楚。听到丹老在顺治十七年如何斥水断流,如何救了红袖,又如何震撼了山民,并因此被命名了仙人桥的典故。两厢比较,杜远忽然灵机一动,“丹老说,外貌只是皮囊,想穿哪件穿哪件。那有没有可能,他也是这边传说中的神启牧童呢?听上去和你的故事好接近阿!”红袖歪头想了想,忽然轻笑起来,显然是想起了丹老顽皮的男童模样,“不会了啦,他就算再爱演,也不至于把同样的桥段演两遍。再说,他好像提过,说不同肤色的人,原本不是一个试验场的作品,是合区到一起的,很多较早的试验场已经废了。这话我没完全理解。”来自前清的红袖不懂这些较偏的新生概念,杜远却懂,他陷入了沉思。

    忽然红袖叫了起来,杜远顺着她手指看去,在小城的角落里,一个绿色圆顶矗立在蓝天下,上面还插着一支金色新月。这无须文字招牌,毫无疑问是座清真寺。

    车子一踩油门,七拐八拐,片刻,就来到了门前。这个时间不是祈祷段,门可罗雀。大家又将拉巴迪搀了出来,架进了寺内,找了个单间密室,把人放平躺好。早有人进去禀告阿訇,没多久,出来一位留着黑须的长者,黑袍白头巾。快步走上前,也不问话,仔细查看了一下拉巴迪的情况,面色十分震惊。他站了起来,对这些东方面孔表示了郑重的感谢。杜远忙问,“他怎么样?还有救吗?是被吸血鬼咬了。”

    阿訇点点头,想了想,又摇摇头。从怀中取出一本古朴的经书,对杜远说,“你们把他暂时留在这里吧。只要头枕着古兰经,他就可以继续做人。如果再跟你们旅行,恐怕只能做魔鬼了。”杜远松了一口气,这也许是最好的选择。这里看上去也比较安全,于是和大家商量了一下,决定听从阿訇的建议,将拉巴迪独自留在了寺内。

    老爷车再次上路,气氛暂时轻松了一些。沿途风光不错,民风也好。越是小城镇,居民越是可爱。经常有偶遇的司机,对他们主动打招呼,也主动让路,红袖很喜欢这个国度,觉得比天朝少了很多你争我抢的浮躁气息。杜远提前打了预防针,“到了巴黎,你就不这么想了。全世界大城市都一样冷漠自私。”红袖不肯信。阿雅渐渐恢复了精神,也开始好奇地观察起来。

    这一路,开了足足八个小时,终于,到达了古老的巴黎。

    说巴黎古老,红袖原本不太服气,天朝那么多历史悠久的城市,巴黎有什么特别的?进了市区,她终于认同了这个说法。这里的建筑,大多拥有一二百年的历史,楼层不高,两三层的样子,建材以石料为主。有些建筑残破了,或者根本立不住了,也不全拆。市政部门规定,必须保留沿街的一面老墙原貌,在后面建起的新建筑,也不准高于老墙的高度。这样一来,大大延长了整个城市的历史风貌。实在值得学习。

    街道大多以方石铺就,很窄很拥挤。市民们开的车也因此选择小款的多,方便随时停靠。阿雅根据罗盘的指示,将车子引导到一处高地上,指着五百米外一处高大的白色建筑说,“就是那里,目标没有动。”

    红袖见了,有些惊讶,“这宫殿真漂亮!”杜远纠正她,“是教堂,圣心教堂,天主教徒的大庙。”众人好不容易找到停车位,下了车,在蒙马特高地拥挤的人群中穿行,向着圣心教堂靠拢。离的近了,杜远停住脚步,“现在教堂里的游客太多,我们恐怕没法行动。一不小心,就惊世骇俗了。不如等到天黑再动手,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了。”红袖抬眼望了望天,才下午三四点钟,“那我们现在干什么?”杜远歪嘴一笑,“我们赚点零花钱。”

    他指着高地周围的一些画摊说,“看到那些街头艺术家没?我当年在学校假期里,也跑来这里练过摊,给人画像赚钱。”红袖上下打量了一下杜远,像重新认识这个人似的,“你到底以什么为生?来丹园之前,是做什么的?”“呵呵,我学美术的,搞油画一直没出头,改行做了数码艺术的概念设定。哦,意思就是,可以凭想象力随便画挣一份工资。”阿雅好奇地跑去看那些画像的人,又跑回来问,“这活,挣的多吗?”杜远苦笑了一下,“和农民一样,看天吃饭。巴黎爱下雨,生意会受影响。有时还没一张画完,顾客跑去躲雨,再就不回来了,白忙活一场。倒是有个活计来钱快——”

    他也不多说,直接走到一家东方小店门口,和越南老板佘了一支毛笔,一瓶墨水,和一沓草纸。直接在店门口旁边寻了块干净空地坐下。将毛笔吸饱,写了一张中英法三语的广告“中文名书法大师”!又在旁边画了一只熊猫做装饰。让阿雅把这张纸贴在他身后的墙上。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没多久,杜远面前排了好长一个队,以孩子居多,也有很多成人。看宽肥的体态,再听口音,可以轻易分辨出,这是一个美国旅行团。红袖牵着阿雅伸着脖子,想看看杜远如何表演。只见他抬头问第一个少年,what’syourname?Steven?OK!挥毫疾书,写下三个歪歪扭扭的毛笔字“屎地闻”,十欧元拿走不谢,下一个——你叫什么,Trish?ok,再次写下“吹稀”,十欧元拿走不谢,下一个……没几分钟,欢天喜地的美国游客们,各自捧着未干的“要汗逊、不浪、弥勒、肿死、翠喜、暗的深”跑开,留下了大把的钞票。其中有的人,直接拐进了纹身店,把手里“神秘美丽的姓名符号”纹在了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