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0章:文丑的教导(1/1)
作者:养晦
    “公子!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枪乃百兵之王,又为百兵之贼。自古以来用枪的武人不知凡几,如今几乎每支军队都以长枪作为制式兵器,而十名军中将校,有一半用的便是长枪。”文丑提着一杆大铁枪,与袁熙并驾齐驱。

    “这枪用起来,最为简易,也最为繁琐。普通小卒只需常年练习一式长枪突刺,上得战阵即可勇猛无前,一枪刺死眼前敌卒,正所谓中平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挡;但是就连许多军中宿将一杆大枪用起来都不敢说自己掌握了十分要诀。”文丑十分认真的解释给袁熙听。

    “若是公子短时间内想要练好大枪,那么公子只需练习三个枪术动作,练习到极致,再变化组合,足以有自保之力。”文丑傲然说道。

    袁熙眉头一紧:“文丑将军,但不知是哪三式?”

    文丑咧嘴一笑,猛然握紧了手中长枪,顿时一股凛冽的气势油然而生,犹如一头极度危险的猛兽。

    只见得文丑双眼凶光四射,随后策马如飞,一条胳膊上的肌肉猛然耸动,条条青筋啪的凸显而出,尽显力量之美感,随后文丑怒喝一声,长枪平直,抬手便刺。袁熙根本看不清楚文丑出手的轨迹,只觉眼前一个恍惚,文丑便一枪刺击而出,闪耀夺目。

    听得闷闷地一道入目之音,袁熙抬头看去,只见得文丑的大铁枪一枪便贯穿了路旁树木的粗大树干,长枪直接从树干另一侧探出枪尖。

    一枪便将极为粗壮的树干刺了个对穿,虽然说离不开文丑本身身体强健,但是也足以看出将长枪刺字决练习到极致的厉害之处。

    文丑手臂猛地一阵用力将刺进树干之中的长枪拔了出来,手握缰绳,调转马头回到袁熙身边:“公子,只要你勤加练习,长枪不断刺出,虽然说不一定能到俺这般地步,但是战场自保,入阵冲杀应该也有几分自保之力。”

    袁熙点了点头,深以为然。自己近日里虽然在袁军之中声威卓著,可是还远远比不上颜良、文丑、张郃这等袁军宿将,更何谈比肩袁绍。袁熙之所以能够得到袁军士卒的拥护,一方面在于袁熙先前领军获胜,力挽狂澜的优秀表现;另一方面却是由于他袁绍之子的身份。不得不说,名门世家确实天生在起跑线上便先于草头百姓。

    俗话说:将军奋勇,三军用命。尤其是在三国这等单挑盛行,猛将如云的时代,主帅身先士卒,冲锋陷阵,乃至于斩将夺旗。能够极大地激发麾下士卒的勇气,就像是两群绵羊,一群绵羊的领袖是一只狮子,而另一群绵羊的领袖是一只绵羊,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再如上次曹将乐进在袁军精骑之中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若不是副将马延舍命死战,奋力拖住乐进,只怕袁熙便要像渭水之战的曹操一般,狼狈奔逃,迫于无奈的放弃将帅的尊严了。

    “这第二式,便是扫!刺字一条线,枪扫一大片。长枪横扫千军,万夫莫敌!”文丑说罢,手中的大铁枪猛然甩出,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凭借着文丑那强悍身躯里奔涌着的怪力,只怕这一式横扫千军便能将七八名敌军士卒生生扫飞。

    文丑说到这里,袁熙倒是想起了后世一个十分著名的论题。

    一吕二赵三典韦,四关五马六张飞...数十句七字歌谣尽管带有一丝民间评书的性质,但是却也基本上反映了三国武将个人实力的强弱。而勇冠天下的温侯吕布,无论是在何人眼中,都是毫无疑问的武勇第一人!

    可是据《演义》中记载,当初曹操兵围徐州,吕布为了获得淮南袁术的援兵,特地将自己的独生女儿嫁给袁术之子。为了保证女儿的顺利突围,吕布亲自出马,将女儿与自己绑在一起,手持方天画戟,骑着赤兔马便欲突围,结果却未能如愿,载着女儿灰溜溜的进入了下邳城。

    而反观实力绝对不如吕布的常山赵云,在长坂坡曹操七十万大军之中来回突阵,杀了个七进七出,无人能挡。这其中固然有曹操爱惜人才,舍不得乱箭射杀此等猛将的原因,可是就算如此,那赵云又能够在温侯吕布都做不到的情况下七进七出吗?

    有人说,因为吕布背后绑着个吕玲绮,施展武艺受到妨碍才无法突围。可是要知道,赵子龙的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小的阿斗呢!

    于是便衍生了另一种说法,兵器论。

    吕布的武器乃是威风凛凛的方天画戟,这方天画戟可刺,可挑,可扫,可砍,堪称万能兵器,非武艺绝伦之人不能驾驭,而一般使用方天画戟的不是绝代名将,就是超级草包。比如唐代名将薛仁贵便使一杆方天画戟,人莫能敌。而《水浒传》中,侍立宋江两旁的吕方与郭盛虽然使一杆方天画戟,却是武艺稀松。

    方天画戟的左右两侧各有一道月牙短刃,看起来固然威风,可是实际使用时,在万军阵中极易被兵戈勾住;而长枪则不然,长枪通体便如一条直线,一枪横扫之下千军易辟。

    这道著名的论题,其实就是借助了吕布护送女儿出城失败,而赵云却能够在长坂坡七进七出的正反论据来论证长枪横扫的强大之处。

    “这第三式,便是砸!”文丑狞笑一声,又策马飞奔,而后猛然腾空跃起一丈,双手紧紧握住长枪,对着树木的枝干当头劈下,简直如同金刚在世。

    轰的一声,看起来粗壮的枝干立刻便被一枪轰断,一下子崩裂开来掉在地上,余威甚至震得树干都微微颤抖。

    “当初跟随主公征战黑山贼寇之时,漫山遍野都是一片土黄,把俺惹恼了,俺冲上前去,对着黄巾军的首领便是一枪轰杀而下,直接把贼将于毒的枪杆砸断,头颅都凹陷进去。那漫山遍野的黑山贼寇登时都慌乱起来,自乱阵脚,最终被主公大破!自此褚飞燕,哦不,现在叫张燕再也不敢遣派大军与主公作对了,一直龟缩在黑山。不过因为最近主公征讨曹操,他好像又有些不安分。”文丑极为自豪的谈起自己的光辉岁月。

    袁熙面色难看的点了点头。不可否认的是,很多绝世名将在征战的过程中都是以血腥而残忍的方式崛起,尤其是在春秋战国之时,杀神白起长平一战一口气坑杀了赵兵降卒四十余万,自此威震六国。而一员绝世悍将若是以最为凶恶的方式在战场之上大肆屠杀,必然能够极大地扼杀敌军士卒的士气,并且激励自军将士奋勇杀敌。从而达到振奋军心,震慑敌胆的作用。

    “公子,这杆大枪乃是黄巾之乱初起时俺用的,虽然不是铁制兵器,但是也颇为沉重,而且枪杆更富韧性,公子就请拿着这杆大枪以作练习之用吧。”文丑接过来身后亲卫递来的一杆长枪,递给袁熙。

    袁熙定睛一看,只见这杆大枪通体乌黑,枪尖一点寒芒闪现,但是枪杆却又颜色淡些,却是被熟油浸泡过多日的木杆,不但极富韧性,而且极为坚韧。

    袁熙伸手接过,只觉得入手一沉,便如怀中突抱一石,险些坠落下马。

    “文丑将军!这...这枪重量几何?”袁熙忍不住惊呼出声,这可比他平常拿来发号施令的宝剑要沉多了。

    文丑咧嘴一笑:“哈哈!也就四十几斤(相当于后世20多斤),公子多拿几日也就习惯了。”

    要知道,《演义》中,关公一杆青龙宝刀也不过八十二斤,这就算是三国中远近闻名的重刀了。但是这杆不是金属打制,而且没有大刀锋刃的大枪竟然重达四十余斤,当真是令袁熙无比惊悚。

    “公子!若是你能够坚持时刻手执这杆大枪,自然便会习惯,届时以此枪之重量,公子在熟练了俺教你的铁枪三式,若是公子能再进一步,将这三式自由组合,融会贯通。那么想必公子必然也不逊色于一般的一流武将了!”文丑极为轻松,充满憧憬的对袁熙解释道。

    袁熙使出吃奶的力气,死命的捉住重达四十余斤的大铁枪,努力不让它掉到地上:“...可是,文丑将军,你不觉得这把枪对于此刻的本公子来说...委实有些过于勉强了吗?”

    不料文丑突然面色一正:“公子,《孟子》有言: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伐其身行,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公子必须忍受得了这些苦患,才能成就大业,青史留名啊!”

    袁熙只觉得面色通红,手臂跟灌了铅一样,连话都说不了。

    还有,袁熙面色通红:谁能告诉我,为什么文丑这个只知道上阵拼杀的大老粗居然知道《孟子》的内容?

    五万袁绍大军浩浩荡荡奔向延津,为首的大将面目威猛,身着玄甲,持一杆大铁枪,策马而行。至于他的副将,无比吃力的抱住一杆大枪,面色涨的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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