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章 伏魔宿命下的玩性(1/2)
作者:西瀞
    相信自己只是为伏魔而生的林智骁,心里已然断了结婚生子的念想。

    这天晚饭后,林智骁和唐莫凡关起门来,做了一次深入的探讨。

    当唐莫凡提出宿命时,林智骁并没有想瞒唐莫凡的想法,很坦率地道:“我是这样想的。既然伏魔是我的宿命,那我就不能结婚生子,免得给做我老婆的女人和我的孩子带来灾难。”

    说到孩子,林智骁脑子里立即浮现梦见小温宇的情景。

    心想丽珠大嫂已经生下我的孩子了,施玉凤也即将生下我的孩子,我已经是有孩子的人了,结不结婚已经无所谓了!

    唐莫凡跟林智骁是正身与分身两个元灵之人,可以说唐莫凡是林智骁的影子,一个具备同等能力的人!

    “如果一个男人一生注定要跟女人结缘,我认为应该在跟九云真君和莫云娇决战前把女人缘都结了,那以后就没有什么好遗憾了。”林智骁望着窗外的湛蓝天空,若有所思道。

    唐莫凡很同意林智骁的说法,道:“撇开要对付九云真君和莫云娇等魔头,若我们单纯只是普通的世间男子,跟都市人的想法差距并不大。”

    林智骁轻嗯一声,道:“我们都想趁年轻的时候,把该玩的都玩过,玩到三十来岁的时候,才会开始考虑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

    “这一点,绝对跟我们玉屿村人十七、八岁就匆忙结婚生子不一样。”

    唐莫凡也觉得十六七、十七八岁就结婚生子,的确太早了点,便点头道:“这一点说得过去。那第二点呢?”

    林智骁尴尬一笑,道:“第二点,既然我们生来就为了伏魔,伏魔是我们的宿命,我想将性与爱分开,这是我个人的观点。”

    “我会把爱封存起来,只用性来完成与女人的交往。”

    “比如,我现在可以去找愿意跟我亲热的女人,只要她们也是自由之身,那就不违反任何一条法律的规范,是不违法的行为。”

    “我用她们的身体来满足自己的生理需要,也用自己的身体,去满足她们的生理需要,这是基于自愿与公平原则下的交换满足规则,不偏不袒,公平公正。”

    “性满足是男女最为正常的生理需要,就跟每个人都需要穿衣吃饭一样的正常。”

    “基于自愿原则下,相互以身交换性满足的索取与付出,这并不违法。”

    “不违法即守法。做守法的事情,又可以满足双方的性需求,这何乐而不为呢?”

    “因此,我想尽可以多地相互交换身体,以尽可能多地满足自己年轻身体的**。”

    “等到要跟九云真君和莫云娇决战时,该出的轨都出完了,就没有轨好出了,就可以一心一意想着怎么对付九云真君和莫云娇了。”

    唐莫凡苦笑着望定林智骁,试探着问:“那你想玩多少个女人才会收心呢?”

    林智骁摇了摇头,道:“无论男人女人,既然来这世间走一遭,谁也免不了生老病死,时间只给每个人短短的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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