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敢为天下先(2/2)
作者:茅屋秋雨

    这其的价格差的便有些大,陈健爽快地拿出钱,这边也爽快地同意了。

    买了一片大约一千亩的地,将赵四找到油苗的地方全都圈了起来,地契到手,陈健也不着急驱赶那些人,等着技校里的学生练习冲击顿钻掘井法逐渐娴熟、完善几个重要的细节。

    买下了土地,又去拜访了嗟远山,商量另一件事。

    与两年前陈健刚来这里时的态度完全不同,但谁也没提陈斯救命之类的事,只当这件事根本没发生过。

    那时候陈健带了三四个人来到南安,嗟远山以为陈健只是想要做点小生意,不想两年过去这生意大到连他都有些吃惊。

    原本想着只是照应一下,但现在看来两个人竟然可以把酒言欢谈谈互助了。

    嗟远山让旁人退走,只是单独宴请陈健,陈健也不提陈斯提起的事。

    “陈先生这次不是为了买地的事吧?”

    “当然不是。我想修路挖河。”

    嗟远山啧了一声,皱眉道:“修路挖河,那是民生大事。只不过需要议事会同意,才好调拨人手、财力、徭役。”

    陈健笑道:“是我自己出钱找人挖河修路。不是县民生,自然也不需要议事会商议。我出钱,闲着出力,不误农事做工。”

    “这是好事啊!天大的好事。都说陈先生宅心仁厚,你们墨党行事又多以民生为己任,这一点我是佩服的。”

    嗟远山心想,你出钱,那南安的闲杂人又要少一些。而且农闲之时的农人也有钱可赚,这不是徭役强迫,你出钱不多人家也不去。

    稍微一想,明白只要这河与路在南安修,那对县里来说是一大好事。

    一旦河路修成,那也是他这个一县之首的功绩,何乐不为?

    “只不过……我这路不是修缮原本的驿路或是河道,而是另起炉灶新修一条路。这不是我自己的事了,总要县里给个说法。路修成之后,九十九年之内,我也要有征收通行税费的权利啊。”

    嗟远山一听这话,顿时警觉起来,陈健连忙解释道:“这你大可放心,我一不抢驿路,而不抢闽河,只是在无人无路之处修一条路。”

    “可是……这无法可依啊?”

    “但是法也没说不准啊。法不禁止,那么郡县之间不是可以适当调整吗?只要不违背国法,郡县之律可以适当变通。再说这是好事,前无古人,若是做成了,之后再有修路修河的事,便可以拿南安做个例子。”

    嗟远山考虑了一下,问道:“陈先生,你这河到底是怎么回事?”

    “有利可图。我又不破坏原本的驿路,又不阻塞河道。原本的通行一切正常。人们若是觉得我这条路更为便利,那自然会从我这里走。至于收通行的费用,那也正常。你想啊,若是走原本的路,所花的费用从我那走更便宜,我这条路自然也没人走。”

    嗟远山笑道:“这是你们说的什么放任自由,无形之手?”

    陈健也笑道:“算是吧。你看,只要有钱可赚,那么南安的路与运河一修通,全国各地的有钱人也会有学有样。对民来说,通行方便;于国来说,河路纵横;这当然是好事了。发善心修路,哪里得有钱可赚呢?”

    嗟远山想了一瞬,问道:“有利可图,便会有人修路修河。若是无利可图之处呢?这放任自由,恐怕钱不会跑到无利可图的地方去吧?”

    陈健大笑道:“说的太对了。无利可图的地方,那是政府要做的。我们这些作坊主、资本家又对那里的穷人没什么义务,又没钱可赚。修了,那是善良;不修,无可厚非。”

    嗟远山也笑道:“那倒也是。若是那种无利可图的地方都修了路,要我们官吏何用了?那可真是放任自由解决一切了,你们这说法只怕也无懈可击了。不过,陈先生,你这话可是和你们党派的说法不一致啊。你们不是最关注底层民生的吗?按说你这路应该修在偏远地区才对。”

    陈健耸肩道:“先富带动后富嘛,你要相信我们作坊主大商人的德行。再说了,党产也修不起这条路啊,我个人出钱,不代表党派。我们党派的人,既没有多少在国人议事大会的,又不是华夏之王,这种事还远着呢。”

    嗟远山听了这话,抬头看了一眼陈健,若有所思。

    半晌道:“国家没有运河法和私人筑路法。陈先生,我怕你到最后血本无归。县里的规定是不能大于国家的法度的,如果一旦出台了收回路权和运河权的法规……算给你一些补偿,可你的钱却被困在里面,变相地可少了。”

    “远山兄,一旦这条河修好,有利可图,运河法和私人筑路法自然会有。难不成天下只有我一个逐利之人?”

    “这也不是我一个人说的算的,这要县议事会同意。”

    “这当然是政策,而不是法规,所以可以不需要通过议事会。”

    “那九十九年之期只能说说,政策最多十年后可以半数否决或是县令一言而否。”

    “但在十年内,除非违背国法,只能三分之二数之才能否决。十年后,南安因为这条路更加繁华、商旅便利,难不成将来大家讨论这件事的时候,会忘了天下修路挖河之事,自南安始吗?难道不会想起南安令嗟远山,敢为天下先?若是政策合理,其余郡县皆可拿来即用,只怕百年之后亦可留名。”

    .l/book/35/35436/i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