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改造人狂潮 六(1/2)
作者:呆如木鸡
    “呃啊——”

    “糟糕,那家伙变身了,我们要顶不住了!!!”

    耳边传来怪兽愤怒的咆哮,震得我耳膜都要裂开了。【全文字阅读】

    阿西巴,怪人协会可真是饥不择食,把什么妖魔鬼怪都招进来了,明明战斗伊始我们大家还以为那个怪人很好抓,尽管他满嘴都是血,但是他看起来呆呆傻傻的样子,似乎很好对付。但是,当战斗打响的时候,我们才发觉,自己之前的想法简直大错特错。在那家伙憨厚的外表下隐藏着一只强大的怪兽,又或者说,他的那副呆呆傻傻的皮囊只是那怪兽用来隐藏自己的人皮面具罢了。这只怪兽果真是强的惊人,尽管就人数上看,1比13,显然是我们这边站了上风。

    然而,在这个世界上,怪人和英雄之间的战斗,人数的优势并不重要。

    顷刻之间已经有两名队友被吃了,剩下的队友乱成一团,眼看就要抵挡不住了。

    伴随着那怪兽歇斯底里,永无休止的咆哮,我感到腿脚发软,头晕目眩,我在心里面有一种强烈的预感,我们这十三个人全部都会死在这里。

    “阿林!”我听见老宋在呼唤我。

    老宋是我的挚友,是我在英雄协会里面出生入死的伙伴,已经记不清多少次,我们俩在一起并肩作战,跟一个又一个残暴而强大的怪人拼命搏斗,幸运的是,我们每一次都能活着回来。

    虽然我知道,他跟我一样,也很害怕,也会在这种时候在心里面产生一些后悔,失落,绝望……诸如此类对战斗没用的情绪。

    但我知道,老宋叫我,不是喊我一起逃跑的,而是叫我镇定精神,辅助他们,把那个该死的怪家伙干掉。

    因为,我们都是英雄!

    每一个从小就立志成为英雄的人,在他们的内心深处都有被称为英雄的荣耀!

    “知道了!”我大声回应道,站在慌乱的队友们身后,我举起拳头,高呼:“团队!我们是一个团队!团结起来,我们战无不胜!”

    听了我的话,身边的队友们看上去振作了一些,他们再一次在我面前挥动着武器朝那个怪物冲去。

    从我口中喊出的这些话,即使是我自己,听起来都特别像传销讲师喊的口号。

    我是传销讲师吗?不是。

    在英雄协会,我的外号叫“小队长”,虽然我的能力并不允许我跟怪人近身作战,但是我可以凭借着我的能力辅助我的队友,让他们在艰苦的战斗中变得更加勇猛。

    没错,我的能力就是“喊口号”。

    在我的口号之下,队友们会变得更强,而根据我喊出的口号不同,他们获得的增益也不同。

    当我喊“团队”、“团结一致”之类口号的时候,站在我身边的队友,能够获取防御提升buff,并恢复少量的血量。

    当我喊“振作起来”、“不能输给那些杂鱼”之类口号的时候,站在我身边的队友,能够一扫低迷的士气,带着高昂的士气拼命和敌人战斗。

    当我喊“加油!”、“冲啊!”、“干死他们!”之类口号的时候,站在我身边的队友,能够获取攻击力提升,攻击速度提升,移动速度提升的buff。

    每当我竭尽全力喊出这些口号的时候,我都感到浑身上下好像被什么人灌满了力量,斗志昂扬,力量源源不绝。

    尽管在战斗中,我总是作为一个辅助受到队友们的保护,站在队列的最后,远远地看着他们战斗。但是,我的眼睛始终寸步不离地盯着他们,盯着他们挥动武器的手臂,盯着他们努力跳跃,躲闪敌人攻击的身姿。

    我努力喊着口号,期望着我体内的斗志,我的力量,我的战意,能够透过口号好好地传递给他们。

    这场战斗一直持续到黄昏。

    黄昏时分,那个怪物终于倒下了。

    而出战的十三个英雄最后也只剩下了两个人——我,还有老宋,其他人全都死了。

    老宋被怪兽咬下了一只胳膊,满脸苍白,浑身血污,我搀扶着他离开了满目疮痍的战场,我给英雄协会打电话,叫来了救护车,送他去英雄协会的附属医院。

    我要在医院留下来看护他,老宋让我回去,他对我摆摆手:“你先回家吧,嫂子会担心的,今天,不是嫂子生日?”

    晓雯她生日?

    糟了!我忘记了,是得给她买个礼物庆祝下。

    但是,老宋,他怎么会知道晓雯今天生日?

    我好像从来没跟别人说过啊?

    罢了,也许是我想多了吧……

    离开医院后,我到商店里给爱妻晓雯买了一条围巾,兴冲冲地带回家,打算给晓雯一个惊喜。

    虽说这条围巾只要二百多元,但是对于我这样经济并不宽裕的d级英雄来说,已经不算是一笔小数目了。

    回到家里,吃完晚饭,把围巾送给晓雯的时候,出乎意料的,晓雯并没有露出欣喜的神情,她没好气地瞥了我一眼,问:“多少钱?”

    我说完价格之后,她皱了皱眉头,小声说了声“傻瓜”,然后把那围巾看也不看,随意往衣柜里一撂,便再也没有说什么了。

    我大惑不解:我又哪里惹到她了?

    假如是以前,我追求她的时候,那会儿我们俩还在热恋期,我送她一块价值五毛钱的发夹,她都会开心得不行。

    现在结婚已经七年了,都老夫老妻了,关系反倒不如从前了啊。

    她在书房关上门和别人开黑,语音,一会儿叫一会儿笑,不知道在玩什么,她从来都不告诉我。

    我闷在客厅里看电视,电视节目无聊得让人真想跳起来把电视机的屏幕砸烂,那样的话也许还会比较有趣。

    过了一会儿,她推门从书房走出来,到客厅里倒了杯水。

    我抬头望着她,她全程没有看我一眼。

    我感觉好冷。

    晚上十点钟,她在浴室里洗澡。

    我蹑手蹑脚地推门走进书房,电脑已经被她关上了,但是她的手机屏幕还是亮着的。

    我用颤抖的手拿起她的手机,试了几遍锁屏密码后,终于成功了。

    我打开通讯软件,查看了她的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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