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血色玫瑰(1/2)
作者:妖精是刺猬
    《重生之读心术》

    第六十二章?血色玫瑰

    区区两万人马还不至于把整个城池围困。

    北荒地利荒野丛林,没有五万人马四个城门根本就不够人马攻陷。

    五千人马能破城门吗——不可能!

    所以大军压境从来都是集于一门疯狂进攻,可以放任里面的人逃跑。但是物资必须留下来,战争的目的无非就是为了物质。

    占领城池的目的,也是为了掌握辖管权——为了辖区的物资。

    轰——

    护城大阵方圆十几丈外的一道水波纹护阵被法器连续攻击后,再无修复的可能后,瞬间化作齑粉。

    强烈的罡风,吹袭的战甲内的衣服猎猎如兜风。

    “继续轰击!”敌军副指挥占据高位愤怒咆哮一声,长途跋涉而来,水土不服是一个方面,物资供应紧张是第二个原因。否则焉能被这么一个破落的城池给抵挡了这么长的时间!

    此刻再破一层防护,他的两眼目光尤如要吃人一般。

    “一鼓作气!不用担心物资的问题,只要攻陷了城池,这点物资算什么!攻不下城池,再少的消耗都是损失。打,给我狠狠打,打下城池,本副将必有重赏!”

    轰——

    叶成龙与叶成凤从落日天堑靠近北荒城的时候,北荒城外刚刚结束了一场小型战斗。

    身材窈窕‘凶器’惊人的狼人王朝一名女将军正躺在藤椅上,看着心腹副将指挥麾下兵马进行下一轮的攻击前期准备。

    她叫丽莎,原来是黑夜大陆的白欧王朝疆域上的一个血魔族公主,因为黑夜大陆被狼人王朝统治了,她现在就是一个先锋将军,名为将军其实就相当于北平王朝的统领职权。

    她统领的军团名为血色玫瑰,是大将军以她的外号命名的。这让她相当自豪!

    “丽莎,这场仗打得真累啊!想不到一个北荒城竟然如此难以攻克,不是说北荒城中没有领袖吗?一群乌合之众怎么会如此难啃!”

    “——要不咱俩趁现在还有些时间,找个地方快乐一下?”

    说话的是另一个副将东尼,他的背景比丽莎还要'硬',是黑夜大陆的英伦王朝嫡系势力的一位王子——因为仰慕丽莎的美貌,而主动要求作为她的副将。

    丽莎一记轻飘飘的媚眼送给他,东尼顿时浑身软绵绵的,只有一个地方硬邦邦的。

    东尼顿时就觉得必须马上立刻就要与丽莎这个迷死人的小妖精云雨一番。

    哪怕找不到舒适的床,站着也可以'办事'的呀。

    英伦王朝的人向来都很注重办事效率的!

    叶成龙兄妹俩靠近这个部队之前,才与一位藏在山里的修士道别。

    那个修士肯定没料到竟然有人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

    血色玫瑰军团的军卒也没料想有人这么堂而皇之的接近他们——

    叶成凤长得太漂亮了,经过冰之本源的淬炼,身上蕴含着一种冰清玉洁与热烈的气息。

    三种本源融合一身,独特魅力自然流转——配合那张棱角分明却又偏偏妩媚的脸庞,就算是不太懂得欣赏青云大陆的异国男人也都在一瞬间被惊艳了。

    丽莎的美目更多的是留恋在叶成龙身上。

    不管是叶成龙英俊的脸庞,还是独特的气质,都能带给女人致命的吸引力。

    丽莎不由自主地舔了舔鲜艳欲滴的嘴唇,她的舌头非常性感——

    东尼也在打量着叶成龙,今天的叶成龙装扮清雅,一身白色的锦袍还是三年前的尺寸,此刻穿着身上使得他的肌肉线条流畅,不是贵族蕴养之气,几分嫡仙脱俗出尘之态,一对眼睛十分明亮,与叶成凤相映相辉。

    任凭谁都看得出来是一对兄妹,并非是讨厌的情侣呀。

    这样的一对男女,自然就有一种让人说不出的亲切,让人一见就会生出结交的想法,相逢恨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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