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 碧水居血战(二)(1/2)
作者:搔首弄姿
    吴清风神识探出,既然姓徐的发现水底还潜藏一只大妖,那么肯定错不了,这只大妖隐匿身形的本领着实厉害,饶是吴清风这般强大的神识探出也难以寻找出他的踪迹。

    吴清风对徐天然还是有佩服,竟然能探出水底还有藏匿一只大妖,若是不能提前探明,厮杀之时就会陷入被动之中。

    其实,徐天然也并非比吴清风高明,只是他比吴清风更为谨慎,在进入碧水居之前,就已然在周遭交通要道留下几缕神识眼线,连洛溪水底也没放过。如此,四只大妖过境之时,徐天然就已然知晓了有四只大妖,若是如吴清风这般,在水下大妖隐匿身形之后才来寻找,真极难寻到。

    徐天然看着不远处的村长,看见了他的内心,那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当年村长一行五人背着爹娘,偷偷逃出昆仑,对江湖充满着美好向往,一路入蜀地,过荆州,下江南。

    五个大山深处的青年,如乡巴佬进城一般,一路上过得苦兮兮的,一边干着短工积攒盘缠,在酒楼做伙计的时候听说书先生说江南女子最是婉约可人,五人便一个心思攒钱下江南。

    江南好,风光无限好,女子无限好。

    五人乘舟经广陵江,顺水而下,一日轻舟千里。

    五个人虽然布衣破旧,但是都希望遇见自己心中那个可人的姑娘,都把破旧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

    约莫是在酒楼当伙计才子佳人故事听多了,五人都期望赶在元宵节下到扬州,然后在扬州灯会上遇见个说书先生说的丁香花般动人的江南女子。

    皇天不负有心人,五人终于在元宵前夕,抵达扬州。

    五人当晚寻了家客栈,找了间房,奢侈了一把,五人轮流梳洗一番,拿出了各自包裹里最俊的衣衫,在水盆里一瞧,颇有几分俊公子的模样。

    村长更是鸡贼,偷偷在干活之余自制了一把折扇,还在酒楼请教说书先生,还题了首诗,其余不记得了,唯有记得两句肉麻得紧,“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一行五人高高兴兴上了街,真见了娇滴滴的闺阁小姐,五人倒是害羞起来,原本在私底下最是胆大,满口荤话的狗蛋不说主动与小姐们搭个话,便是远远闻见了闺阁小姐身上淡淡的脂粉香气,霎时就已经羞涩得比娇滴滴的小姐还要娇滴滴。

    村长一袭干净布衣长衫,在五人之中显得尤为英俊,这可把其余四人嫉妒得紧,尤其是狗蛋,只见自己身上皱巴巴的衣衫与年轻的村长比起来简直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这可怎么吸引闺阁小姐们的注意。

    狗蛋见识了外面世界的美好,打定主意不回昆仑了,在外头的日子虽清苦,但能看见不一样的风景,不过听说书先生说,在外面有一种人千万不能惹,那就是修士。

    不过一介凡人的村长一行人哪里知道何为山上修士,便是县令这般芝麻官都不曾见着,他们虽然只走了一年余江湖,但已然知晓,人间不似昆仑那般淳朴,在外遇见了显贵之人就要跪拜,就是瞥一眼都不能。

    扬州这般富庶的大城,平日里一行五人本是没机会进城的,所幸是元宵佳节,扬州城门开放,这才让五个土包子有了机会进城,赏花、赏灯,当然最重要的是赏女人。

    狗蛋费劲了气力才将村长的衣衫搓揉得与自己一般褶皱,还抢走了村长的折扇,这才心满意足溜达去了。

    大家跟在狗蛋身后,满城花灯令他们目不暇接,更有灯谜,他们目不识丁,只能听旁人念着,自己也不懂,见别人乐了也跟着乐,好像真的听懂了似的。

    一座小池塘,之上一座凉亭。

    一名身姿窈窕女子于凉亭之上,独自一人赏灯,秋水眸子映着绚丽的灯火,还有精美花灯上的灯谜。

    狗蛋佯装一副读书人模样,手持折扇,“啪”一声,折扇打开,露出了肉麻的两行诗句。

    姿容姣好的女子转过头来,眼见一名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乡下土包子在故作深沉,使劲看着花灯上的灯谜,结果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狗蛋看了半晌,连谜题都没看懂。

    女子笑颜如桃花,“公子,也是来猜灯谜?”

    狗蛋学着街上的俊俏公子文质彬彬的模样,可是支吾了半晌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忽然,一道身影出现在凉亭之上,身形一闪,出现在女子身侧,关切道:“师妹,没事吧,这厮有没有骚扰你。”

    转眼,白衣飘飘贵公子怒斥狗蛋道:“哪里来的不知天高地厚的野小子,赶紧给我滚,胆子肥了,竟敢用你污浊的目光玷污我师妹的圣洁躯体。”

    狗蛋哪里见过这般蛮不讲理之人,据理力争道:“这座凉亭又不是你家的,你来得,我也来得,就你师妹躯体圣洁?难道我的身体就不圣洁,我还没说你的目光玷污了我的躯体呢?你师妹若是躯体圣洁,那就盖个金屋藏起来,别在外头晃荡,脏了大家的眼睛。”

    女子神情平淡自若,倒是白衣公子彻底动怒了,“你找死。”

    “找死不敢,说道理总是要的。”

    初出江湖的狗蛋哪里知道江湖险恶,之间白衣贵公子二话不说,腰间长剑出鞘,一剑划破了狗蛋的喉咙,狗蛋难以置信捂着自己咽喉,伶牙俐齿的小嘴再也冒不出半点言语。

    村长一行人眼见狗蛋血洒凉亭,立即猛冲过去。

    可是,那名看起来风度翩翩的白衣公子面无表情,一剑接一剑递出,转瞬,四人皆已倒在血泊之中。

    村长发疯了一般冲过去,可是,白衣公子只是禁制住村长的身体,却不杀他,冷冷道:“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就你们那猥琐的目光落在师妹的身上,就够你们死一百回了。”

    围观群众只敢指指点点,眼神中皆是冷漠之色,仿佛在嘲笑这些外乡人,隐约间,村长听见了窃窃私语中提及了扬州枫林门。

    这便是山上修士?

    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那道身影,就惹来杀身之祸。

    村长狠狠瞪着白衣公子,眼眶通红,浑身青筋暴起,“为何不杀我?”

    “留着你替他们收尸,我们枫林门好歹是扬州名门正派,不滥杀无辜,不能因为你们几只蝼蚁的鲜血污了我枫林门的名声。”白衣公子冷冷道。

    村长肝胆俱裂,恍如疯癫一般,“为何不杀我?”

    可是,那名白衣公子已然护着师妹离去,自始至终,那名女子不曾正眼看他们一眼,见师兄出剑杀人,内心波澜不惊,仿佛司空见惯了。

    狗蛋四人死不瞑目,他们的遗容深深刻在村长心里,而在江湖,来年他们就成了江湖池塘里的一滩烂泥,谁人会记得,谁人会想起?

    一切,皆在村长心中,而在江湖,这等微末只是,确实司空见惯了。

    修士杀人,需要理由吗?

    需要,却也不需要。

    那一刻,村长已经不过是人类之躯,内心早已堕入深渊。

    一个时辰之后,村长的身体已经能够动弹,他将四人一一背出了扬州城外,寻了个僻静之处,一把火将四人的尸骨烧了,然后令人惊恐的一幕出现,村长竟然将最要好的四位兄弟的骨灰双手捧起,埋头吞入腹中。

    那一刻,一谆善人类立地成魔。

    人类成魔,闻所未闻,足见村长心中怨念之深。

    村长一边呕吐一边将四人的骨灰吞入腹中,连呕吐物也不曾放过,将兄弟们的尸骨一丝不剩吞食干净,如行尸走肉的村长开始返回昆仑。

    一路上,村长不吃不睡,形容枯槁,直到行走七日之后,村长终于倒地,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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