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此时的宰予,正在修订周礼(2/2)
作者:役智
    【农户帮助耕种公田,不另缴田租。商贩缴纳地皮税后,不再缴所得税。物品出入关口,只稽查是否违禁,而不抽关税。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山林川泽采伐渔猎,就不加禁止】

    宰予看到这里,不由停笔叹息。

    只不过这一次,他不是因为《礼》的缺点而叹息,而是为了《礼》的优点无法被执行而叹息。

    就这一条来说,这样的政策难道不好吗?

    当然好了。

    这是典型的公室向民众让利的宽仁政策啊!

    但这样的政策却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施行。

    就拿农户只需要帮助耕种公田,不需要额外缴纳田租这一条来说,最先破坏这个规定的,恰恰就是最恪守周礼的鲁国。

    当初武王伐纣建立新秩序后,曾经与四方诸侯盟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正是这句话,奠定了周朝土地政策的基调,那就是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土地公有制。

    天下所有的地都归属于周天子,不承认其他任何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只承认他们拥有对土地进行耕种和收获的权利。

    天下所有土地,以九百亩为一个单位,按照井字划分为九個一百亩的小方格。

    外围的八个方格交给农户耕种,让他们自享这些田地的收益,不对这些田地课税。

    而正中的那一百亩田地,則作爲公田,由八户人家一同耕种,公田的收入上缴國家,交给公室分配使用。

    后来的情况,是个人都能猜出来。

    私田精耕细作,公田随便应付交差。

    久而久之,公田的收入越来越少,很難满足国家的日常用度。

    各国的公室穷得荡气回肠,但有一句话叫做穷则思变。

    面对愈发拮据的财政状况,各国纷纷祭出了改革措施。

    首先进行改革的,依旧是来自齐国的那个男人。

    管仲推出了‘相地而衰征’的新政策,主要内容大致是:将全国的田地,不分公田、私田重新进行统合,再将农户平均分配到土地上进行耕作,并根据土地肥沃程度、作物产量高低,按照梯度收取租税。

    不过管仲的改革,终究还是在土地公有制的范畴下进行的。

    但俗话说,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浪。

    作为齐国的邻国,鲁国看到隔壁齐国因为改革获利后,也动了更易祖宗之法的心思。

    鲁国的先君鲁宣公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提出了一个颇具开创性的伟大设想——初税亩改革。

    初税亩改革,既吸收了管仲改革的成功经验,也有推陈出新的措施。

    初税亩的主要措施是,今后不止公田的税收要上缴国家,私田也要抽取十分之一的收成交给公室。

    当然,如果仅仅只有这两条,那初税亩就不叫做改革,而是单纯的加税了。

    鲁宣公为了劝说国内的公卿大夫以及普通国人同意改革,还另外做出承诺:

    寡人知道你们在耕作私田之余,还额外开辟了不少没有登记的私田,这些新开垦的私田,以往国家是不承认的。

    但只要你们同意初税亩,那这些新开垦的田地只要按时缴纳了十分之一的田赋,也可以正常登记了。

    鲁宣公这几句话,看似只是轻飘飘的同意为新田地登记造册,但实际上却是承认了鲁国境内的土地私有化。

    因为这些新田一旦正式登记,就可以随意买卖交易。

    所以从初税亩改革开始,鲁国的土地公有制就等于正式宣告瓦解。

    在鲁宣公施行初税亩改革之后,各国纷纷跟进,代表了土地公有制的井田制也正式宣告退出历史舞台。

    而华夏历史上,持续了两千余年的土地兼并,则从此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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